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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文促进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

格隆汇8月4日|近日,天津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企联/市企协、市工商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推进应休尽休、引导错峰休假。通知提到,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年休假,其中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