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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酒类广告明确4项禁令:酒类广告不得出现饮酒动作
格隆汇8月1日|据北京日报,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北京市食品广告发布指引》(简称《指引》)。《指引》从适用范围、广告发布要求和负面清单3方面对食品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规范,细化了食品广告的合规标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为行业划定清晰宣传边界,旨在守护广大消费者的“舌尖安全”。针对酒类广告,《指引》明确了4项特殊规定: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