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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2026-07-03
格隆汇7月3日丨三部门有关司负责人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根据《公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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