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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月1日起调整居民阶梯电价
格隆汇6月25日|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正式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政策调整后,夏季(7-9月)居民月阶梯电量分档标准显著提高:第一档电量由原180度上调至260度,覆盖0-260度区间;第二档电量调整为261-460度,较原181-280度区间大幅扩容;第三档电量仍为460度以上。其余月份(1-6月、10-12月)阶梯电量分档维持原标准,即第一档0-180度、第二档181-280度、第三档280度以上。阶梯电价标准保持不变,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电价仍分别为0.5224元/度、0.6224元/度、0.8224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