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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买首套房的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格隆汇3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缴存人家庭在我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其子女于2026年4月1日起在我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或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