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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 进一步提出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

格隆汇12月30日|2025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6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发言人表示,《条例》对增值税法第3条所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作出细化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