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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所在思尔芯科创板IPO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被证监会罚没228万元

格隆汇1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34号显示,证监会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力所)为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通力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通力所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法律服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通力所在思尔芯科创板IPO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销售客户的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思尔芯科创板IPO法律业务收入114万元,并处以114万元罚款。二、对李仲英、郭珣、王旭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