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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 规定董事会追回造假多分配的利润
格隆汇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防范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信息披露真实。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事前审核、事后调查职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定董事会追回造假多分配的利润、多发的薪酬。禁止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合作方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有关机构等第三方配合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