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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连续2年不合格 不再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格隆汇11月6日|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为规范和加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于近日印发。《管理办法》明确,将实行年度评价和周期评估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应用贡献、对外开放与科普活动、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有进有出、分档支持。例如,在年度评价中,对考核结果为“5星”或“4星”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创新资源倾斜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一年整改期,若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该实验室将不再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