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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

格隆汇6月29日|海关总署:中方决定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即日起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除外。海关对日本输华水产品实施严格监管,一旦发现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或日方未能有效履行官方监管责任,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切实保护我国民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