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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要求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格隆汇5月30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通知》要求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由2025年不低于30%逐年提升至2030年不低于35%,引导新能源项目尽可能就近就地消纳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