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快讯详情

海关总署:4月22日起 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牛黄进口

格隆汇4月26日|海关总署4月22日发布公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经济部关于阿根廷牛黄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牛黄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