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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六部门:关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的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设置两年过渡期

格隆汇2月6日|央行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关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的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参与主体应积极做好业务整改;过渡期后,各参与主体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业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