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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格隆汇9月4日丨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