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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从40%调整为20%

格隆汇5月1日|无锡市住建局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大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40%调整为20%。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调整为130万元。委托还贷的保留余额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月实缴额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6倍。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意一方为无锡市户籍的,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