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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生欺凌构成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格隆汇4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今日举行记者会。针对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学生欺凌问题,发言人杨合庆表示,学生欺凌如果构成严重不良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将欺凌者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杨合庆指出,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等各方面应充分认识学生欺凌的危害,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依法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