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快讯详情

哈尔滨市出台“新政”:非哈市户籍购新房可享购房款2%~3%补贴

格隆汇3月29日丨哈尔滨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已制定《实施细则》,旨在惠民利企的同时,吸引全国各地人才来哈尔滨“安居筑巢”,推动哈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措施》,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实际购房款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类房屋,执行居民用户供热、供水、供电收费标准。根据公寓类房屋所在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实施“一区一策”统筹安置产权人家庭适龄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