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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正在为长三角示范区协同立法 上海即将二审立法草案

格隆汇3月20日|据“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3月19日举行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3月26日至2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会议。此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上海市政府关于本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说明,以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和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这也意味着,《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将于下周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