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济药业-B(02659.HK)公告,方希琳已辞任(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ii)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而言的公司授权代表;及(iii)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代表,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李翠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曾俊豪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于曾俊豪获委任后,公司授权代表为刘彦君及曾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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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济药业-B(02659.HK)公告,方希琳已辞任(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ii)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而言的公司授权代表;及(iii)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代表,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李翠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曾俊豪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于曾俊豪获委任后,公司授权代表为刘彦君及曾俊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