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快讯详情

欠缴税款且不提供纳税担保 珠海、延吉等地多人被阻止出境

格隆汇11月2日|据财新,近期,对于一些欠缴税款且没有纳税担保的单位和个人,多地税务局根据税收征管法采取阻止出境措施,并予以公告。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对吉林新元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89户纳税人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10月26日,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公布了对珠海三樱日用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和1名自然人纳税人的阻止出境决定书。

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以来,广东、浙江、江苏、天津、山东等多地税务部门采取过限制出境措施,多来自区县级基层税务机关。其中,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于2026年4月将41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列入不准出境通报备案对象,发了《阻止出境决定书》。

9月至10月,各地税务局密集发布对欠税人的阻止出境决定书,包括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广州市南沙区、天津市武清区、江苏省启东市税务局、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安徽省和县税务局乌江税务分局等。

目前税收征管法正在新一轮修订过程中,2026年11月2日至6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即将审议国务院提交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此前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起草并于2025年3月至4月向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现行法律作出调整,在保障纳税人权益方面,拟取消“先缴税后复议”规则,同时强化部分税务检查监管手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