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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要求信托公司识别风险暴露较为集中的资产、行业、区域、业务等重点领域 有针对性地建立风控指标

格隆汇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办法》在加强资产管理信托业务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与信托产品特点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覆盖各类风险的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强化信用风险管理。要求加强信托产品信用风险监测评估和资产质量管理,在信托产品层面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季进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并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三是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要求信托公司识别风险暴露较为集中的资产、行业、区域、业务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建立风控指标,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加强对信托公司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限额管理。四是强化市场风险管理。要求完善市场风险控制策略和方法,建立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加强基础资产市场价格波动监测,并及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五是严格流动性风险管理。按照资管新规明确负债杠杆比例,并将负债方式进行了更严格限制。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信托产品期限匹配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六是明确操作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全流程操作风险防控机制,对每个信托产品的受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预计负债。七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强与资管产品信息披露制度衔接,督促信托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和文件约定披露信托产品信息,提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