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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 增加十五天婚假

格隆汇9月24日|据广西日报,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正后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十五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