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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介绍台胞参与大陆微短剧创作3种途径

格隆汇6月3日|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十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中,关于“台湾业者可以多种方式参与大陆微短剧创作”引发关注,请问台胞参与微短剧创作的方式和途径有哪些?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介绍主要有三种途径: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与大陆业者合拍共创;参与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