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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告

格隆汇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中所称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是指以牛(羊)乳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适用于0~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