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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格隆汇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规定,服务宏观调控。坚持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含销售,下同)应当服从服务于棉花市场调控、应急保供、库存更新等需要的总要求,明确启动中央储备棉轮换、收储、动用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