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政策调整效果几何?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国君宏观董琦,作者:董琦、黄汝南

步伐并未停止,未来调整优化的空间仍然很大

导读

8月31日,国务院将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各提升1000元。我们预计此次调整合计减税约200至400亿元,有望增加消费支出120-240亿元。总体来看,本次个税调整不会明显增加财政负担,对消费增量的提振相对有限,但个税改革的步伐并未停止,未来调整优化的空间仍然很大。

摘要

(1)从我国历次个税改革来看,提高起征点、优化税率结构、综合课征是主流方向。起征点从1980年的800元提高到5000元;工资薪金适用税率从5%-45%的九级优化为如今的3%-45%七级,低税率档的级距也有所扩大;从课征方式来看,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断完善。

(2)对于居民税收负担来说,尽管历史上个税起征点调整的频次不高,但2018年以后通过增设各类专项附加扣除,也起到了隐性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效果。隐性起征点最高已超过1万元。

(3)预计本次个税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冲击不大。200-400亿的税负减少仅占2022年税收收入的0.12-0.24%;每年能够带来增量消费120-240亿元,占2022年社零总量的0.03-0.06%。尽管如此,个税改革的步伐并未停止,未来调整优化的空间仍然较大。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

正文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各提升1000元;在此前的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针对居民收入端的税收优惠政策接连落地,有望提振消费需求。


1.历次个税改革回顾:提高起征点、优化税率结构、综合课征


从我国历次个税改革来看,提高起征点、优化税率结构、综合课征是主流方向。我国于1980年首次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后,分别于1994年、1999年、2005年、2007年(两次)、2011年和2018年进行了7次修订。

从工薪扣除标准来看,起征点逐渐提高,从1980年的800元,提高至如今的5000元。2005年的第三次个人所得税修订将起征点由800元提升至1600元,为1980年后的首次上调。并且在随后07年第五次修订、11年第六次修订以及18年第七次修订中起征点分别上调至2000元、3500元和5000元。

从税率结构来看,工资薪金适用税率从5%-45%的九级优化为如今的3%-45%七级,低税率档的级距也有所扩大。

从课征方式来看,2018年第七次改革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并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起,又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附加扣除。


2.本次个税调整对减轻居民税负的影响


对于居民税收负担来说,尽管历史上个税起征点调整的频次不高,但2018年以后通过增设各类专项附加扣除,也起到了隐性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效果。我们定量测算了此次个税政策调整对居民税收负担的减少以及对消费的潜在提振幅度。

第一步:将“万元”月度收入人群作为政策目标人群

根据个税纳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次个税抵扣调整前,无需缴纳个税群体的月收入最高水平为11600元,其中构成包括免征额5000+专项扣除2000+专项附加扣除4600(婴儿照护500+子女教育500+赡养老人2000+继续教育400+住房贷款、租金1200)。需要注意的事,婴儿照护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均为父母平摊,所以父母每人各扣除500元。

考虑到并不是每个人都满足最高水平,因此我们将此标准放宽至10000元。根据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数据,中国月入过万人数约854万人。

第二步:计算具体减税额

本次个税调整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2000元抵扣标准(婴儿照护500+子女教育500+赡养老人1000),婴儿照护及子女教育专项抵扣均按父母平摊。

我们分别采用10%和20%的边际税率进行测算,10%对应月收入水平为17000元,20%对应收入水平为30000元。若月度收入大幅超过“万元”的人群占比更高,则结果将更接近20%税档测算结果,反之则更接近10%档测算结果。

10%税率测算:2000*10%*12月*850万=204亿

20%税率测算:2000*20%*12月*850万=408亿


3.本次个税调整对财政收入和消费的影响


预计本次个税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冲击不大。200-400亿的税负减少仅占2022年税收收入的0.12-0.24%,相对于我国2022年16.7万亿的税收收入而言,本次个税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冲击不大,而且刺激消费所增收的消费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个税的减少。

此次个税调整预计每年能够带来增量消费120-240亿元,占2022年社零总量的0.03-0.06%。虽然对消费刺激力度较小,但减税效果整体惠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且具有持续性,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尽管此次改革带来的增量消费规模不大,但个税改革的步伐并未停止,未来调整优化的空间仍然较大。我们在前期报告《共同富裕之下的税改可能还有哪些》中指出未来个税改革的三大方向:一是扩大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调整课税结构;二是专项附加扣除体现地区和个体差异;三是注重培育中等收入群体,适当提高起征点或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

注:本文来自国泰君安发布的《【国君宏观】个税政策调整效果几何?——国泰君安宏观周报(20230910)》,报告分析师:董琦、黄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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