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前紧后松,宏观政策、地产风险优先——4月政治局会议解读

在经济下滑得到证实前可以对2024年的中国经济更加乐观一些。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7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出席会议,有关负责同志可列席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中间,一般召开七次中央全会。一中全会和七中全会通常为1天,其余各次中央全会的会期集中在3到5天。通常每次全会闭幕后,当天对外发布公报,在约一周之后,面向社会公布全会上通过的决定、建议等文件。

根据近年惯例,一中全会一般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第二天举行,议题主要是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等重要人事安排;二中全会一般在党代会翌年的2月份举行,主要是向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推荐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向政协全国委员会推荐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从三中全会到七中全会,全会召开时间一般由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来确定,一次确定召开月份和主要议程,一次确定具体召开日期。三中全会研究经济改革,四中全会聚焦经济、党建。五中全会审议五年规划,六中全会多聚焦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建议题。七中全会为下一次党代会做准备。

中央全会还有一项重要议程,即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一般来说,通常是从三中全会开始,中央政治局在每次全会上要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此外,中央全会还将对受到党纪处分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同时,当中央委员出缺时,全会还将决定由中央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1978年以来召开过8次三中全会,其中4次在10月召开,2月、9月、11月和12月各召开过一次。 第十九届三中全会在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讨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稿。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中央层面改革任务基本完成,2024年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继续抓好有利于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保障民生、防范化解风险的改革举措,集中解决最关键、最迫切的问题。聚焦妨碍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推进方式,突出改革问题导向,突出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第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意味着会有重大改革举措推出,用改革的制度红利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体制改革。2023年12月发改委提出,2024年要着力推动市场体系、经营主体、重点行业、社会体制、改革试点等领域重点改革加快落地见效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区域试点,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可能会是今年改革重点。

形势判断方面,2023年提出经济增长好于预期,2024年认为动能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改善,但基本延续了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看法:“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仅用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替代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2024年不仅要去过剩产能,还要稳需求。

工作基调延续了稳中求进的传统,但吸取了2023年下半年经济回落的经验,提出要“避免前紧后松”,切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2023年特别国债结余近2000亿,2024年可能用足以确保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在经济下滑得到证实前可以对2024年的中国经济更加乐观一些。

相对于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任务和2023年4月政治局会议产业政策优先的顺序,2024年4月更加重视宏观政策,提出要“靠前发力有效落实已经确定的宏观政策”。具体措施有:要及早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确保基层“三保”按时足额支出。5月国债利率面临调整压力。要灵活运用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降准降息可期。“要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加强预期管理。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要。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持续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要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与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容基本契合。差异在于新型城镇化不是和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在一起,而是为了扩大内需。

政策方面, 没有像2023年4月政治局会议一样点名新能源汽车与人工智能产业,属于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简化版。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业二级市场存在投资机会,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更适合创业投资。

改革方面,2023年4月重点在于机构改革;2024年4月重点在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长三角一体化是抓手之一。开放方面,2023年4月提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2024年4月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防范风险方面,2023年4月金融机构风险优先,2024年4月地产风险优先。然没有提房住不炒,但基于目前的地产市场环境,也没有炒房生存的土壤了。2024年提出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银行因为怕担责不敢给房地产商放贷的现象部分得到缓解。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迅速推出。4月以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通报,辖区内“白名单”项目授信和放款规模取得较大突破。2023年4月主要通过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稳定房地产市场投资,2024年4月提出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稳定房地产市场投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对于其他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确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盘活消化。地方政府债务方面,2023年4月提出要严控新增隐性债务,2024年4月提出化解地方债风险不宜妨碍地方发展,债务高风险地区可能得到中央更大力度支持。

民生政策方面,提出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安全生产方面提出,要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梅安森等公司有望获益。

绿色低碳发展,内容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基本一致,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利好钢铁、热电、铁路、船舶、新能源汽车,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利好环保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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