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5日讯,正美丰业(08135.HK)公告,于2018年3月15日,公司与佳晋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佳晋同意向公司提供年利率为2%的无抵押贷款融资3000万港元,最终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贷款须于当日悉数偿还)。
根据贷款协议,来自佳晋的贷款将由公司用于在中国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宣布,因个人职责重新安排,卢春熖已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调任为公司执行董事,于2018年3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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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5日讯,正美丰业(08135.HK)公告,于2018年3月15日,公司与佳晋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佳晋同意向公司提供年利率为2%的无抵押贷款融资3000万港元,最终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贷款须于当日悉数偿还)。
根据贷款协议,来自佳晋的贷款将由公司用于在中国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宣布,因个人职责重新安排,卢春熖已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调任为公司执行董事,于2018年3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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