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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因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等问题,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

格隆汇5月22日|国光电器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未完整披露公司控制权结构;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代持情况;账外收付资金、核算收入费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国光电器、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