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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因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山东监管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
格隆汇5月22日|玲珑轮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年6月10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拟建设铜川年产152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和50万套翻新胎项目。2025年10月,前述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