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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格隆汇4月19日|沃华医药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山东证监局认为,沃华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董事会秘书赵彩霞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山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沃华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赵彩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