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狗热门项目: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2.8%股权转让

塔米狗热门项目: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2.8%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重庆产权交易网 发布,于2022年12月6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9年12月7日 , 注册资金 5000万人民币 , 地址

塔米狗热门项目: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2.8%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重庆产权交易网 发布,于2022年12月6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9年12月7日 , 注册资金 5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西藏,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石材加工;工程咨询管理。

该公司在 2020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0757.9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8932.13 , 利润总额(万元):-481.96 , 负债总额(万元):22590.32 , 所有者权益(万元):-1832.38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西藏天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2.8%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45.2662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2.8%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9月02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西藏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42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0 个, 完成金额 13.71 亿元 , 完成率 24%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建筑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130 个, 历史完成量 476 个, 完成金额 307.14 亿元 , 完成率 42% 。

其他披露内容

1.近期财务报表数据系2021年1- 11月累计值。

2.据评估报告记载:

①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根据2020年年报审计建议对部分项目计提未来年度预计发生的费用及可能损失的收入共计263.79万元。经了解,该计提款项并无确切依据证明其未来发生情况,故非标的企业实质债务,本次将其评估为零。

②西藏大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藏大信验字〔2013〕第780号显示标的企业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西藏惠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7月29日新增的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经过验资程序后,该笔资金的具体流向无法查明,标的企业的财务账上没有对该验资专户的任何账户核算记录,该笔资金的账务处理为其他应收款西藏惠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银行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根据从工商局获取的标的企业的最新章程和股权转让书显示,西藏惠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1月15日将股权转让给西藏天海实业有限公司。③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3.备查资料:2021年11月财务报表、2020年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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