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面积呼声不断,何时有着落

“房事”总是能牵动着大家的神经。

“房事”总是能牵动着大家的神经。“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声音每年都有,如今借着全国两会之际,又一次登上了热搜。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

此提案一出就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大部分网友纷纷表示强烈支持。很多评论都认为,公摊面积就是个坑,还有人说,早就该取消了。但也有人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买房的时候面积小了,单价就高了,而且开发商还可能因此压缩公共空间,使得小区的舒适度会降低。


取消公摊面积呼声已久

其实,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已经喊了很多年了。在往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过相关的提案、议案。

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林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和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

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针对解决“公摊面积困境”,全国人大代表刘廷安建议,要明确售房过程中公开公摊面积数据的强制义务,通过公示模式有效减少售房过程中的“自由发挥”,让其双重获利的情况不再发生,购房者也不会再因为认知模糊而为享受不到实际利益的公摊面积买单,逐步消除不得不被动接受的捆绑交易。

202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了针对“取消公摊面积”的提案。他认为,由于公摊面积缺少必要的限制性标准,完全由房地产开发商自行测量和填报,很可能产生暗箱操作的情况,最终导致公摊面积额度不断上涨。

除了人大代表们常年的建言献策外,此话题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就提到了“住宅按套内面积交易”。

此外,广州、北京等部分城市也已开始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2021年5月,山东省住建厅要求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将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面积、公摊面积及部位都在合同中明确标注,但该规定只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透明度,尚未能做到真正取消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之“罪”

公摊面积的概念来源于香港,顾名思义指的是公共部分的分摊面积。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买到的并非完全是自己使用的套内部分,而是将一定比例的分摊面积也买了回来。例如,电梯、楼层中的过道、小区内的公共用地、公园等。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高层普遍的得房率在75-85%之间,低层普遍得房率在80%-90%之间。也就是说,购房者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上能使用的面积大概只有80平方米左右。

当你还在为20%左右的分摊面积感到心痛时,还有不少楼盘被曝出了“超低得房率”的现象。

“超低得房率”能低到什么程度呢?

2018年,一篇《买100平的房子只得70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等文章在网络上热传,激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当时,官媒们纷纷发文对“公摊面积”发出质问,痛斥公摊面积损害了百姓的利益。

2021年9月,青岛某楼盘惊现公摊面积高达46%的房子。有业主买了一套100平方米得房子,结果套内面积只有50多平方米,得房率还不到60%,不仅如此,业主测量到的公摊和开发商宣传时候的面积不符。

公摊之“罪”还在于,它的划分、收费标准以及合法收益等方面都是一团迷雾,缺少法律限制。

在划分上,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只能由开发商说多少是多少,而业主毫无申辩的权力,也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没有哪一位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这其中猫腻太多、水太深。

在收费标准上,对于业主来说,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的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等。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有网友抱怨,物业公司的保洁人员从来没有给自己家里打扫,都是自己累前累后天天打扫,有时候全屋大扫除,还累得伸不直腰,凭什么收这么多物业费?

还有北方的网友说,公摊面积并不供暖,却是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来收取。明明家里套内面积只有100平方米,但取暖要按1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来收取,我又不住楼梯间,凭什么要交楼梯间的取暖费呢?

更让人气愤的是,业主花钱买了部分的公摊面积,但却没有权利处置这些面积,因为这些部分属于公共区域。明明为它承担了高额的费用,但却并不能享受到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比如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收益等。公摊面积既然摊给了业主,也应当摊给业主,可事实并非如此。

因为不透明地公摊面积而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屡见不鲜,也正因为存在这样的“猫腻”,影响了居住获得感。

因此,近些年,取消公摊面积,提高房地产市场透明度,探索用套内面积替代建筑面积计价,将公摊面积“水分”挤出去的呼声也愈发强烈。


取消公摊可借鉴“重庆经验”

但是,取消公摊面积,谈何容易?央视曾报道说:“最难的就是法律法规制度,抵触最大的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很明显,房地产开发商不愿意动自己的蛋糕啊。

还有人担心,如果完全取消公摊面积,开发商可能会走极端,公共区域可能就会偷工减料,设施配套可能就会减少,楼梯间只能过一个人,电梯只能挤进两三人,最后的结果就是舒适度会大打折扣。

虽然取消公摊面积很难一蹴而就,但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向重庆学习。

重庆是我国率先实行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来计价的城市。早在2002年,重庆市就出台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商品房的现售和预售要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标准。凡不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查处。

使用套内面积来计价对消费者和开发商都有一定的好处,不仅减少了商品房交易面积纠纷,同时也维护了购房群众的利益,让群众明明白白购房。

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下,购房者买房也越来越关注房子产品本身。买房不是买白菜,好不容易把钱攒够了,结果买的房子还大打折扣,这很难不叫人伤心啊。

随着近期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整改,相信取消公摊面积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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