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大事记 | 2021年度盘点系列

行业监管大事记

01、行业监管大事记

1.2021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重磅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

1月8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正式稿(以下简称《规定》),重申了过往私募基金监管要点,并在总结近年市场典型问题和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随后,作为《规定》的配套政策延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和中基协分别发布《关于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两家监管部门先后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做出要求,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等整改细则进行明确。

2.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需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创投提出,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02、募资及投资市场大事记

3.2021年1月31日,鼓励保险和理财子参与股权投资

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指出要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即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

4.2021年2月2日,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月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将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上下联动,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5.2021年7月24日,国务院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

《意见》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切断了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上市的道路,并明确“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6.2021年8月10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正式成立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简称国调基金二期)拟采用多支平行基金模式运作,国调基金二期首支平行基金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家战略,于2021年8月10日正式注册,注册资本737.5亿元,由无锡市和中国诚通等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重点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大专项任务,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具有产业优势的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及智能化、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

7.2021年9月29日,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设立

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是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公司,联合国家能源集团三家核心上市公司中国神华、国电电力、龙源电力共同发起设立,旨在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及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基金由资本控股公司所属国能私募基金公司负责管理、运作,采用“母子基金”架构运营模式,母子基金整体规模达150亿元,其中母基金规模为60亿元。基金投资运作后,预计可撬动约600亿元资金,投向绿色低碳产业。

8.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9.2021年11月2日,粤港澳大湾区正式成立千亿科创产业投资基金

11月2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成立,该基金是目前经批准设立的唯一一只专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关键领域的战略投资基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联合中央企业、科技龙头企业、地方政府共同发起,首期规模200亿元,总规模1000亿元,将采取“直投+母基金”的投资策略,重点投向国内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等领域,采用人民币和外币双币设置,为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企业创新赋能。

10.2021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10大方向31条举措助力“专精特新”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3日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等10个方面提出31项具体举措。

11.2021年12月,继续放开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12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随后,12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其中,重点删去《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101号)第三条关于“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规定,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市场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2.2021年,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多个数据安全监管政策

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通过,9月1日起正式施行,数据安全步入法治化轨道。7月10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为期半年的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威胁数据安全等重点问题。11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通过,其中明确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13.2021年12月31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

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正式拉开了资产管理业务乱象整治的帷幕。根据相关规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原本将于2020年年底结束,后因疫情影响,延长至2021年年底,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结束了三年的过渡期。

03、IPO及退出市场大事记

14.2021年2月5日,证监会发文要求IPO前12个月入股股东均需锁定三年

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下称《指引》),对违规代持、影子股东、突击入股、多层嵌套等IPO乱象加强监管。《指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要求发行人清理股份代持,不存在违规持股情况;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增股东都要锁定36个月;加强对入股价格异常、多层嵌套股东的监管,要求穿透核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15.2021年2月5日,快手实现港交所主板上市

2021年2月5日,作为2021年第一家上市的重量级互联网公司,快手正式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价115港元,上市首日市值破万亿港元,成功斩获“中国短视频第一股”的桂冠。

16.2021年,美国证监会(SEC)多次加强对中概股的监管

2021年3月25日,《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最终修订案通过,规定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PCAOB检查要求的,其证券将被摘牌。5月13日,针对“不能有效实施会计监管”的认定细则征求见,意味着法案即将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9月18日,SEC主席再次强调《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审计规则,并表示不符合要求的中概股最早将于2024年退市。2021年12月2日美国证监会(SEC)发布《外国公司问责法》的实施细则,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向SEC提交文件,证明该公司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并要去这些企业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师监督委员会的审计标准。

17.2021年3月31日,证监会正式批准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

3月31日,深交所公告称,日前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发布两板合并业务通知及相关规则,明确合并实施后的相关安排,于4月6日正式实施两板合并。在两板合并业务规则整合过程中,深交所对交易规则、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高送转指引等7件规则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并废止《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等2件通知,主要涉及删除中小板相关表述、统一高送转定义、调整相关交易指标计算基准指数、取消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等。上述调整安排于4月6日两板合并实施时生效。

18.2021年6月26日,北京发布国内首个s基金交易试点指导意见

6月26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北京市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了国内首个基金份额转让交易指导意见,支持基金份额进场交易。《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动份额转让试点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工作目标和“规范转让流程、促进份额转让、吸引耐心资本、打造北京样板”的工作原则。力求通过政策创新持续推动份额转让试点不断完善机制和服务,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形成行业“募投管退”良性循环,促进金融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助力全国科创中心建设。

19.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将坚持错位发展

9月2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习近平说,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11月15日,北交所敲锣开市,这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又一重要标志性事件。与上交所、深交所形成行业与企业发展阶段上的差异互补,以及良性竞争。

20.2021年11月29日,上海获准试点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

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由此上海股交中心也正式成为第二家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这是继2020年12月底北京份额转让试点依托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落地后,国家为推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二级交易市场发展,批准的又一个试点市场。

21.2021年,港交所大力推动SPAC上市制度入港

2021年9月17日,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中国香港推行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上市机制征询市场意见;随后,12月17日,香港交易所联交所正式公布引入新规则,在香港设立全新SPAC上市机制,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这也是继美国、新加波等资本市场后,又一个引入SPAC上市机制的资本市场。

22.2021年12月30日,硬科技独角兽商汤科技正式在港交所IPO

12月30日,全球最大硬科技独角兽商汤科技正式登陆港交所上市。作为亚洲AI巨头公司,商汤科技占据了国内计算机视觉市场较大的市场份额,上市首日发行价为3.85港元/股,市值破千亿港元。而商汤科技冲刺IPO背后离不开众多股权投资者的坚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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