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观察实际贷款利率,而不是LPR

本文来自:债券人,作者:光大证券固收研究

MLF利率和LPR都已数月未曾改变,但实际贷款利率一直是稳中有降的。


1、事件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1年9月22日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点评


MLF利率和LPR都已数月未曾改变,但实际贷款利率一直是稳中有降的。实际贷款利率可以分解为三部分:MLF利率、加点幅度、实际贷款利率与LPR之间的利差。很显然,上述三部分中任一部分下降都可以起到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作用,并不完全依赖于MLF利率或LPR的下降。

例如,自2019年6月至今年6月这2年时间内,MLF利率降低了35bp,加点幅度下降了11bp,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LPR之间的利差降了28bp。也就是说,贷款实际利率的下降有约4成由利差的降低所贡献。(注:LPR下降的幅度高于MLF利率,实际贷款利率下降的幅度高于LPR,这体现出货币政策向贷款市场的传导是高效的。

为什么在MLF利率和LPR都不降的情况下贷款实际利率还可以下降?我们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改革打破了银行在贷款市场的协同定价。在LPR改革前,一些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如0.9倍)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在LPR改革后,银行需要以LPR作为定价的参考,且LPR经常发生变化,银行不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新的协同价。这样,银行的优势被削弱,企业的议价能力相应提高,其结果是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被完全打破,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得以降低。

从另一个角度讲,前期一系列压降银行负债成本的政策给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提供了空间。比如说: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上加点确定,并于6月21日正式实施;7月初降准释放出长期资金约1万亿元,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30亿元;结构性存款规模持续压降,中资全国性银行8月末余额为5.80万亿元,已较去年同期大幅压降了33.2%;降准后央行仍在充分满足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并通过OMO和MLF提供短期和中期资金,9月初至9月18日DR007利率和1Y AAA级CD利率的均值分别降至2.19%和2.68%,均略低于相应期限的政策利率。针对银行资产端的政策也增加了银行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压力”。例如人民银行将LPR运用情况纳入MPA考核,推动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引导银行将LPR嵌入FTP,增强LPR在金融机构内外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上述措施是有力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只是LPR的报价结果还没迈过“双五门槛”,因此本月LPR暂未发生改变。(注:“双五门槛”即要求各报价行以5bp为步长报价,且汇总后的结果需向5bp的整倍数就近取整后形成最终发布的LPR。该规则避免了LPR的小幅频繁波动,使LPR的变动具有了良好的方向性和指导性。)货币政策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评估货币政策在“降成本”中的效果重点要看实体经济的实际贷款利率,而不是LPR。LPR下降,显然有助于推动贷款实际利率的下降;LPR不降,也并不会阻止实际贷款利率的稳中有降。

风险提示

不理性的预期引发市场快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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