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资产!鲁南制药董事长之女,控诉律师恶行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简易财经,作者:X博士

附邮件全文

作为曾名噪一时的大型制药企业,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斗早已见诸报端。尤其是公司核心人物——赵志全在2014年11月去世后,公司内部多方势力盘踞,控制权之战颇为胶着。

为夺回控制权,2017年8月,赵志全的独生女赵龙向东加勒比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历时4年,法院终于在2021年7月20日作出了判决,主持了正义,确认了创始人女儿的权利。

获胜的赵龙,发了条微博,讲述了自己曾在2017年就写给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投诉邮件。

她在微博中表示,末尾处我的语气是多么谦卑:“我曾在金杜短暂工作过。19岁时就因交通银行上市项目成为了实习生,北大毕业后在证券部和国际诉讼仲裁部工作。出于对您的尊敬和对金杜的感情,我在处理王建平事件当中一直保持着最大的克制,尽最大努力维护贵所声望。”

以下为邮件全文:

关于王建平律师侵占客户资产的投诉

尊敬的律协主席王俊峰先生:

我是鲁南制药前董事长之女赵龙。在此向您举报贵所王建平律师侵占我父亲留给我的遗产的违法行径。

2011年,王建平作为金杜律师参与了鲁南制药短期债券募集,并且负责了短期融资券公告的撰写。就是在这次债券发行的过程中,他以保护我父亲身份不被披露为由,建议我父亲将名下资产--鲁南制药外资股股东安德森公司--信托给他的妻子美国公民魏新民。此举严重违反了证券法(详见公告第22页,144页),并且王建平没有向我父亲提示这个交易中他作为律师存在的利益冲突。

2014年11月我父亲过世前,对王建平发出了依据我父亲和魏新民之间的信托协议,结束信托关系,并将信托资产过户给我的指令。王建平随后准备了过户文件,并且开始办理过户,我为此专程去了一趟他的办公室。但在我父亲去世后,他就暂停了过户手续的办理。

他利用贵所的资源,于2015元旦附近约我在深圳和贵所两名香港律师见面,以避免我的身份因为公司未来上市可能被披露为由,建议设立一个家庭信托。金杜内部邮件(王建平和谢晓东)我已附上。贵所香港律师在听到他的设计后,警告我王建平的提议对我存在极大风险,我也因此拒绝了王建平的提议,要求他直接过户。在此向吴律师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和职业素养表示感谢。贵所两名香港律师均可作证王建平非常清楚我是安德森的真正所有人。

2014年底,我就已经按照王建平律师要求把过户相关文件邮寄给了他,是由他的助手孟梓经办的。基于我们全家对王建平律师的信任,我并没有频繁催促他。2015年下半年我回国后,他提出了鲁南制药重组方案,并且说如果重组不先完成就进行过户,则他的妻子魏新民面临着巨大的美国税务部门的牢狱之灾。

金杜向鲁南制药提供了重组的法律服务,但是2016年底重组完成后王建平律师似乎并没有完成过户的意愿,2017年2月20日,在王建平律师北京办公室,他给了我一份名为“Banyan Tree Trust”的信托文件,我才开始知道他从来也没打算真正按照我父亲的过户指示函将我父亲的遗产转交给我。

安德森资产中的10%资产(众志公司)早在2015年6月5日就被王建平划出与鲁南制药CFO王步强、新任CEO张贵民。张贵民后来表示,以为王建平和王步强事先已经征得了我的同意。安德森的剩余90%被转入玉石公司,玉石公司所有人为王建平魏新民夫妇。

王建平通过上述Banyan Tree Trust,将玉石公司作为信托资产,转移给了他自己的女儿王鹪明。虽然我的名字也在受益人名单中,但王建平作为Protector随时可以没有任何限制将我移除。至于这个信托是如何成立的,我完全不知情。

2017年3月,王建平挑动鲁南制药三董事罢免董事长以下简称“政变”)妄图吞并安德森股权和鲁南制药控制权。该次政变被我粉碎后,三董事被驱逐出公司。我念及三人追随我父亲创业,没有对三人采取进一步行动。

我之所以会得到众志公司的资料,是因为在鲁南制药罢免案发生后,王建平将众志公司成立文件发给公司监事会,并威胁:"如果说我侵吞安德森,那么他张贵民该当何罪。”在BVI诉讼启动后,我们得到安德森的工商登记档案,才发现早在2015年8月8日,安德森已完成股东变更,发行股份也发生变动。以上事件的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中我写给临沂市政府的信件。

今年三月,我在美国曾与贵所的张毅律师通过电话希望能够妥善处理好王建平律师涉嫌侵吞我父亲遗产的事件,以最大限度地保全贵所声誉。遗憾的是,张毅律师误将我的善意解读为乞求,并以“推定无罪”为理由,拒绝与我继续讨论或审阅任何相关证据。

经过几个月在BVI诉讼,我现在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王建平律师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分了安德森股权,涉嫌非法侵占罪。详情请见我发给临沂市政府的文件。

政变失败后,王建平又改口称自己也搞不清楚安德森应该归我还是归鲁南制药,并以此为要挟与我“谈判”。被拒绝后,王建平先后试图挑动小股东、鲁南制药来声索安德森股权,均遭拒绝。走投无路之际,王建平竟然唆使当初和他发动“政变”的早已被驱逐的鲁南制药三名董事,冒充鲁南制药在境外聘请Appleby企图加入我对他在境外的诉讼。

王建平在法院文件中难以自圆其说,很多谎话不攻自破。但却而再次通过王步强试图与我讨价还价谈条件。王步强暗示自己会在诉讼中“作证”,王建平和王步强的唯一砝码就是王步强从公司盗走的2005-2006年间的我父亲还款凭证有关安德森这笔股权的历史沿革,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鲁信(美国)有限公司( SITICAMERICA,INC.)与凯伦实业有限公司(KUNLUNPROPERTLES,INC.)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上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民四终字第2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鲁信(美国)有限公司(SITIC AMERICA.IN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市第三大道655号2600室(655 Third Avenue, Suite 2600, New York, NY10017 USA)。

法定代表人:陈伟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哲峰,北京市泽丰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小兵,北京市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凯伦实业有限公司(KUNLUN PROPERTLES,IN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斯第菲尔伍德大街1609号(1609 Stifel Woods Court, St.Louis, Mo 63017. USA)。

王建平律师也参与其中。他当年替我父亲在法庭Argue最初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的,现在他又拿出当年他的对立方提出的种种的诉由,来argue股权的归属,纯属为了私利不择手段的行为。

我曾在金杜短暂工作过。19岁时就因交通银行上市项目成为了实习生,北大毕业后在证券部和国际诉讼仲裁部工作。出于对您的尊敬和对金杜的感情,我在处理王建平事件当中一直保持着最大的克制,尽最大努力维护贵所声望。

在他自导自演伪董事会冒充鲁南制药加入BVI诉讼的闹剧之后,我已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免除三人董事职务,并在此正式向贵所提出调查和处理王建平的要求。我相信王建平律师的所作所为不能够代表金杜律所,同时我也相信您做为律协主席、法律界的楷模,绝不会因私包庇自己律所合伙人的犯罪行为。

鉴于股东大会即将召开,而王建平的夫人魏新民故意不接收法院送达,我希望贵所能敦促王建平立即撤除其在BVI以Banyan Tree Trust的管理人名义提起的无稽诉讼并主动将安德森过户给我。如果他依旧认为鲁南制药对安德森有声索权,我会与鲁南制药自行解决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够抽出时间处理好这件事,并在三天内对我的要求进行答复(北京时间11月5日早8点前)。

此致!

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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