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ST维维前控股股东,走之前能先把账结了不?

对还有两年多诉讼时效的投资者索赔,ST维维的前控股股东无疑是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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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还有两年多诉讼时效的投资者索赔,ST维维的前控股股东无疑是负有责任的.

迅速解决了高达30亿元的违规资金占用以及5.22亿元的违规担保,ST维维(600300)的前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集团”),在新控股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徐州新盛”)面前似乎表现出了十足的合作诚意,而国资背景的徐州新盛也投桃报李,两年内斥资18.55亿,从维维集团手中收购了上市公司合计29.9%股份。

不过仍有一笔由维维集团引发的隐形债务——投资者关于ST维维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导致的赔偿,鉴于虚假陈述发生的时间较长,且期间股价波动幅度很大,上市公司面临的赔尝责任一时难以估计。

既然维维集团表现得如此有诚意,可否把这笔由自己引发的债务也一并负责到底?在最后要告别上市公司的时候,以实际行动演绎一曲“把悲伤留给自己”作为完美谢幕?

徐州国资二度收购

“维维豆奶,欢乐开怀”,这是ST维维旗下豆奶产品的一句广告语,而新盛集团超9亿元的二次“出手”,也让ST维维的投资者乐开了怀。

公告显示,ST维维第一大股东徐州新盛与第二大股东维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后者将转让所持的2.16亿股ST维维股份给新盛集团,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股份转让完成后,新盛集团将成为ST维维控股股东,实控人亦变更为徐州市国资委。

此次收购是徐州国资委的第二次出手,早在2019年8月,维维集团曾以9.55亿元的对价向新盛集团转让ST维维17%的股权,此后新盛集团取代维维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ST维维进入无实控人状态。

而在本轮交易完成后,新盛集团持有维维股份 4.99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维维集团的持股比例由15.91%降至3.01%,股东排名降至第三。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到最终告别,维维集团用了21年。

违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频发

2020年5月,证监会的一纸立案调查,揭开了维维集团长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秘密,金额高达30亿元。

2020年7月,证监会发布的处罚决定显示,维维集团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维维股份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

2017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702,900,000元,占维维股份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2018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896,800,000元,占维维股份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98%;2019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1,153,650,000元,占维维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

证监会认为,维维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指使维维股份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故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维维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维维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证监会同时还处罚了其他相关责任人。

而在随后的排查中,还爆出上市公司 2019 至 2020 年存在违规担保共计5.22亿元,均与前控股股东维维集团有关。

也正是因为违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件,上市公司在2021年4月27日被带上了“ST”的帽子。

不过上市公司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公告也显示,维维集团在随后的整改中全部归还了占用的资金本息,并解决了违规担保问题。

虚假陈述赔偿——维维集团难辞其咎

近年来,由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事件频发,针对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也屡见不鲜。

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便是明星赵薇控制的龙薇传媒收购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因赵薇方面存在虚假陈述而被法院判决富有赔偿责任。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

后续有投资者在虚假陈述诉讼中,除了向上市公司索赔外,还将赵薇作为连带责任方进行索赔,最终部分投资者胜诉。

在赵薇一案中,法院认为,赵薇作为龙薇传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股权转让协议》《借款协议》上签字,为万家文化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2月26日披露的公告事项提供个人资产情况、个人征信查询,尤其是在前述公告披露的关于龙薇传媒公司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情况下,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赵薇应予知悉但并未表示明确反对,存在过错,赵薇应当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而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让的案例中,也有前控股股东全部承担虚假陈述诉讼赔偿的案例。

2018年12月,ST慧球(600556,现称“天下秀”)的前控股股东就对即将成为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的新浪集团承诺,对此前违法违规事项引起的债务、费用等进行“兜底”。

反观ST维维,证监会的处罚时间为2020年7月,到目前为止,投资者仍有两年多的有效诉讼时间。

事实上也有投资者开始起诉ST维维进行索赔。

2021年6月23日,投资者诉维维股份(600300)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已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开庭的原告为法院选取的示范判决诉讼模式的四位原告投资者,而被告则包括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和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位原告要求ST维维和维维集团连带赔偿。

从证监会的调查中可见,ST维维虚假陈诉的实施日为2017年8月26日,揭露日或为为2020年5月7日。在此期间,ST维维的股价波动幅度巨大,因此最终需要赔偿的金额难以估计。

所以,尽管韭歌没买ST维维,也想为ST维维的广大股东们呼吁一下,希望前控股股东维维集团可以一如既往的表现担当,把因为自己犯下错误导致的赔偿,也一并拿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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