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股权投资市场回顾及引导基金概览

一、北京备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2,895家,全国占比19%截至2020年9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存续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5万家,环比增长0.13%;存续备案私募基金9.18万支,环比增长2.26

一、北京备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2,895家,全国占比19%

截至2020年9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存续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5万家,环比增长0.13%;存续备案私募基金9.18万支,环比增长2.26%;管理基金规模15.12万亿元,较上月增加908.10亿元。

截至2020年9月底,北京市私募基金管理人有4,343家,管理基金数为15,142支,基金规模有3.47万亿。其中,在北京市注册且已完成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有2,895家,位居广东之后排名全国第二,在全国的占比为19.0%。

图1 截至2020年9月底中基协备案且注册在北京的基金数量统计

来源:中基协 2020.11

二、基金募集:北京58支人民币基金完成募集,与去年同比下降7.9%

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共有2,382支基金完成募集,同比上升13.6%,披露金额的基金共募资资金7,041.9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2%。北京有58支人民币基金完成募集,仅占全国的2.5%,披露的募资金额为367.11亿元人民币 ,占全国人民币基金募资总额的6.4%。与去年同期数据相比,新募集基金数同比下降7.9%,募资金额同比下降38.6%。

表1 2008-2020年前三季度中国股权投资募资市场募资币种分布

来源:私募通2020.11 www.pedata.cn

三、投资方面:北京前三季度共发生投资事件1,136起,排名全国第一

2020年前三季度总的投资案例数为5,467起仍同比下降17.1%,投资总金额为6,022.08亿元,同比上升10.8%,半导体领域完成多起大额融资,拉高总投资金额。北京市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事件1,136起,同比下降30.1%,占全国总案例数的20.8%,排名全国第一;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案例数为1,021起,投资金1,407.12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投资总额的23.4%;平均投资额为1.38亿元人民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2 2010-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市股权投资市场投资总量

来源:私募通2020.11 www.pedata.cn

四、退出方面:北京共发生695笔退出,科创板利好,IPO退出数量达450笔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旗下私募通统计,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3,009笔退出 ,同比上升38.7%。北京市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695笔退出事件,同比上升56.2%。科创板利好背景下,被投企业IPO数量达到450笔,同比上升101.8%。除IPO外,主要退出方式还有股转、回购和并购,退出案例数分别为123笔、69笔、52笔。

图3 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股权投资市场退出方式分布

来源:私募通2020.11 www.pedata.cn

五、IPO方面:前三季度北京市共62家企业IPO,总融资规模位居全国首位

据清科旗下私募通数据统计,2020年前三季度,中企境内外上市385家,同比增长89.7%;融资总规模达5,712.12亿元,同比上升151.0%。其中,共有91家企业实现境外IPO,占比为23.6%,融资额为2,229.90亿元。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为113家,总融资额已达1,796.94亿元。

与全国趋势相同,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市企业上市数量同比上升82.4%,共有62家成功IPO;总融资总规模位居全国首位,高达1,473.37亿元,同比上升222.9%。其中,境外上市企业数量24家,较去年同期增加10家。除境外市场外,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有20家企业登陆科创板,占全国科创板挂牌数量的17.7%。

表2 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市上市企业列表

来源:私募通2020.11 www.pedata.cn

六、北京市各类引导基金及筛选标准

1、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

引导基金旨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优化本市高精尖产业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前沿、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以及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引进境内外先进技术,加快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引导社会资本及专业机构投资于高精尖产业,推动资本与产业融合发展。

高精尖基金子基金合作模式包括并购子基金和股权子基金。

筛选条件:

【股权子基金】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风控:管理团队在完成对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70%资金的委托投资之前,不得募集和管理其他基金

子基金条件:认缴规模一般不低于2亿元:各出资人的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子基金管理机构除外),管理机构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地域要求:子基金需在北京注册

出资规模:基石投资人认缴规模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40%,母基金认缴规模不高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

投资限制:投资于成长期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70%;股权子基金对单一企业的投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2、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

科创基金是北京市科技领域的母基金,重点关注5G、物联网、大数据、生命科学、智慧医疗、智能交通等细分领域。其子基金主要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软件信息及服务、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量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现代种业、工业设计等产业领域。

筛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规模: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等值资本;子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合伙人原则上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1%;

(2)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3)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含)股权投资成功案例;最近3年受托管理的资金总额或者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管理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原始创新阶段除外);

(4)风控:在申请科创基金出资前,投资团队在管基金总可投资金额的70%都已用于投资或已为项目投资进行了合理预留;子基金获得科创基金投资后,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应在子基金合同中进行锁定,在子基金总可投资金额的70%都已用于投资或已为项目投资进行了合理预留之前,锁定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募集或参与其他相同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的基金,且至少有一名核心成员专职作为本基金的关键人士

子基金条件:投资领域和方向应符合科创基金政策导向,有侧重的专业领域及明确的项目储备;子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后半年内需在中基协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并接受监管;原则上其他投资者不得晚于科创基金出资,如果子基金认缴资金分批到位,科创基金应与其他守约投资者按照认缴出资额同比例分批出资

地域要求:子基金应注册在北京

出资规模:科创基金对子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50%;科创基金可将对子基金出资比例,与子基金对原始创新项目的承诺投资比例、子基金与创新源头单位合作、基金存续期等情况挂钩;科创基金对子基金单笔出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需经统筹联席会审议通过;原则上北京市区两级财政出资合计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

投资限制:子基金应以原始创新、成果转化、高精尖中的一个阶段为主,投资该阶段项目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总可投资金额的70%,允许子基金进行跨阶段投资

投资策略:投资于北京市注册登记企业或者在投资期内将注册地迁到北京的外地企业的金额,不低于科创基金出资金额中可投资金额的2倍,或不低于子基金总可投资金额的70%(2倍与70%取孰低,原始创新阶段投资落地北京形式另行约定),且应承诺子基金持股期间不得迁出北京市。

3、北京创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旨在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引导社会资金主要投向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非上市企业,推进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筛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规模:实收资本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以上或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资金不低于1亿元;

(2)出资要求:其他出资人数量应多于3个(含),不超过15个(含),且其他单个出资人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

(3)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高级管理人员应管理过经备案主管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且管理业绩优良;

(4)业绩:至少有3个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成功投资案例,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10%,或股权转让收入高于原始投资20%以上

出资规模:对单个创业投资企业出资额不超过1亿元,参股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成为最大出资机构;引导基金与国家以及区级政府资金共同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中,政府资金合计出资比例不得高于创业投资企业资金总规模的40%

投资限制:投资于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可投资规模的80%;投资于北京地区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可投资规模的70%;投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

4、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创投引导基金重点投资于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提出的十大高精尖产业以及文化创意、教育、体育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领域。

筛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规模:拟与引导基金合作设立的参股创投企业的股东构成明确,且第一大股东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3)能力:最近3年内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至少有3个对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即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或股权转让收入高于原始投资20%以上

出资规模:引导基金参股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对专门投资天使期、初创期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40%;与其他政府资金共同设立参股创投企业时,政府资金合计参股比例不超过40%

投资限制:

(1)地域:投资京津冀地区的天使期、初创期、早中期创新性中小企业的投资额比例不得低于全部投资额的70%;投资于北京地区不得低于全部投资额的50%;

(2)阶段:投资于天使期、初创期创业企业的投资额比例不得低于全部投资额的50%

(3)方向: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

(4)出资额: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参股创投企业资本总额的20%

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投资基金

亦庄产投作为科技创新基金的管理机构,负责科技创新基金的具体运作与管理。科技创新基金主要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重点投资支持开发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吸引优质企业在开发区落地、发展。

科技创新基金分为引导基金和直投基金两种模式。

筛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规模: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

(2)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3)业绩: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子基金规模:子基金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

地域要求:子基金应注册在开发区,子基金管理公司原则上应注册在开发区

出资规模: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规模(含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的30%,且不能成为单独或并列的第一大出资人

投资策略:子基金投资期内,子基金返投开发区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倍;若子基金返投开发区的资金额度超过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倍的,则引导基金可对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超额收益奖励

6、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使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

由中关村创投作为受托管理机构代为出资,并负责引导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由中关村高促中心与中关村创投签署引导资金的委托管理协议。

筛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管理团队至少具有3名从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或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具有在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方面的管理能力和业绩;在国际化运作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并具有整合相关资源的能力

子基金规模:资本总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规模:引导资金在每家创投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创投基金资本总额的30%

投资限制:创投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上限不超过创投基金资本总额的20%

投资策略:创投基金对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的累计投资额应不低于引导资金对创投基金出资总额的两倍

7、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

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在管基金共7支,其中母基金3支: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廊坊市蓝天事业发展基金、北京深赛知识产权投资基金,直投基金4支:北京协同科创创业投资基金、南阳中关村协同创新创业基金、江苏中关村中诺协同投资基金、北京中关村生命园产业发展基金。

公司依托中关村发展集团在科技金融领域产融结合的丰富经验和强大产业组织服务能力,依托合作区域地方政府资源优势,进行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业务,通过母基金管理、子基金管理、项目投资、产业组织等工作,完善和优化合作区域科技金融环境和产业结构,打造“类中关村”科技创新生态,促进中关村和合作区域协同创新、共赢发展。

8、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

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由区政府主导设立,主要采取参股基金的运作方式,重点支持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等机构在海淀区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筛选条件:

合作机构筛选范围: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其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

合作机构筛选条件:应有专职队伍和技术能力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且有成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项目案例

管理人条件: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对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

子基金条件:除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外,单个出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除政府出资人外的其他出资人数量一般多于3个(含),不超过15个(含)

地域要求:参股基金原则上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出资规模:引导基金所占比例不超过参股基金总额的25%,且不能成为参股基金中出资最多的一方

投资策略:参股基金应将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2倍的资金投资于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项目的实施企业,且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和纳税

9、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业发展基金

引导基金的合作对象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石景山区产业发展方向,合作模式主要为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或采用母子基金运营的模式支持重点产业和创业投资事业发展。

引导基金促进区内以现代金融为主导,以科技服务、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色,以商业服务为支撑的“1+3+1”的高精尖产业以及生态环保、城市更新等产业发展。

筛选条件:

子基金要求: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地域要求:应在石景山区注册

出资规模: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30%,经战略指导委员会批准的,最高不超过 50%;

投资限制: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子基金资本总额的30%

投资策略:子基金优先投资石景山区内的企业或项目,原则上对于石景山区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总额的 1.5 倍

10、西城区产业创投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是经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策性基金,由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作为名义出资人,以引导基金出资额为限对参股合作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即子基金)行使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初始规模为5亿元。

筛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规模: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截至申报前,合作机构或主要合伙人已管理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团队:至少有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3名;

(3)业绩:至少有3个以上创业企业投资并成功退出已实现收益的案例

子基金要求:子基金应在西城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储备,或拟投项目可迁至西城区内,项目属于金融创新、文化科技、现代服务、医疗健康、现代教育领域为佳

地域要求: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西城区,且合作机构为子基金的管理人;管理机构应注册在西城区

出资规模: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实收资本或基金总募集规模的30%

投资限制:子基金在西城区域内企业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

11、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社会资本投入不足、亟需政府保持一定引导性投入的领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对东城区重点打造的文化、信息服务业等进行涵养、培育,并将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东城区聚集。

筛选条件: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规模: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团队:具备较强的招商能力,能够将政府拟支持的产业企业、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招商引入东城区落地;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3)业绩:至少在拟投资的领域内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4)风控: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关键人进行锁定,关键人在子基金投资期内不得中途退出,在子基金完成70%的投资进度之前,关键人不得参与同类型投资策略的基金,具体内容应在子基金章程或协议中详细约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完成子基金70%的资金委托投资之前,不得募集或接受新的委托管理其他同类型投资策略的基金

地域要求:子基金在东城区注册,应采取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

出资规模:引导基金原则上不成为子基金出资比例最大的出资人

投资限制:子基金对单个项目或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项目或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子基金在设立后的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其对外投资额原则上不应低于子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的40%,在第二个财政年度应达到子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的60%以上

投资策略:子基金应优先投资于东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原则上子基金投资于东城区内项目或企业的金融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注:本文中展示部分北京引导基金及筛选标准,更多引导基金相关信息请登录研究中心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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