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特药业:供应商问题频发或缺乏社会责任撑起上亿元采购额存隐忧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兰舟/资本研究员 沐灵 映蔚 洪力/风控研究员近年来,中国医药研发领域融资额快速增加,进入2018年则大幅提升,而预计2020年,资本或将更全面进入医药创新领域,倒逼更多的传统型药企加大医药创新领域的布局。而对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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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兰舟/资本研究员 沐灵 映蔚 洪力/风控研究员

近年来,中国医药研发领域融资额快速增加,进入2018年则大幅提升,而预计2020年,资本或将更全面进入医药创新领域,倒逼更多的传统型药企加大医药创新领域的布局。而对于产品以仿制药为主的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而言,其研发创新机制或面临更高的门槛。

观其背后,特倍特药业多家供应商“踩雷”环保问题,社会责任或存缺,其中包括三年交易额累计上亿元的供应商。此外,其此番上市合作的审计机构也因执业中存在问题遭处罚,其“罚单”高达450万元,该审计机构能否做到勤勉尽责?

 

一、齐鲁制药频频“踩雷”环保问题,三年累计采购额上亿元

医药行业作为关系到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其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严格约束,其中环境监管标准的日趋严格。而倍特药业的多家供应商“踩雷”环保问题,令人唏嘘。

作为倍特药业的第一大供应商,广东立国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国制药”因环保问题被处罚,在飞行检查中因危化品管理存在缺陷被通报。

据招股书,2019年,立国制药由倍特药业2018年的第五大供应商跃升为第一大供应商,倍特药业对其的采购金额也由2018年的1,613.96万元上涨为5,314.81万元,两年采购金额合计达6,928.77万元。

据紫环罚字〔2016〕5号文件,2016年12月21日,根据监测报告[(河)环境监测(综)字(2016)第120601号]的数据,立国制药因废水总排放口COD浓度为499mg/L(排放标准为90mg/L),超标4.5倍;锅炉废气烟囱排放口二氧化硫浓度为78mg/m³(排放标准为50mg/m³),超标0.6倍,而被紫金县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合计10.82万元。

据公开信息,2019年9月30日,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生产安全监管飞行检查通报(2019年第12号)》文件显示,2019年5月28-29日监管部门在对立国制药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其有4条缺陷项目。2019年8月6日,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复查,立国制药完成了整改,其危险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尽管立国制药在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复查时达到要求,而其仍存在飞行检查被发现有4条缺陷项目的“黑历史”,立国制药的社会责任是否存缺失?不得而知。

需要指出的是,山东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倍特药业2019年的第二大供应商,背后或存诸多环保问题待解。

据招股书,2017-2019年,齐鲁制药分别是倍特药业的第三大、第二大、第二大供应商,倍特药业向其采购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861.42万元、3,723.7万元、4,523.57万元,三年累计采购额高达1.01亿元。

且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倍特药业与齐鲁制药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惠世”)等2家主体。

据公开信息,2016年5月3日,齐鲁制药的控股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制药有限”),因生化药物神经节苷脂技术改造项目在未取得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被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停产,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此外,由齐鲁制药另一子公司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齐鲁”)也并非“省油的灯”。

据呼环罚决字[2020]第12号文件,2020年4月17日,内蒙古齐鲁因未执行《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的行为规定,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10万元。

据呼和浩特环保局2018年6月13日发布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信息公开(第一批)》,因呼和浩特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核查,内蒙古齐鲁被群众投诉有异味污染问题情况属实,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对内蒙古齐鲁采取了限产30%的整治措施,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7月10日发布的《2016年8月份环境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公示》,2016年7月10日,内蒙古齐鲁因被检查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被处以10万元款。

此外,齐鲁控股子公司天和惠世“身背”多条环保处罚,还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开出300万的“巨额罚单”。

据(济)应急罚〔2019〕6-5-001-1号文件,2019年10月9日,天和惠世因在四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使其发生重大着火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7万元,而被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系齐鲁制药首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据公开信息,包括上述安全事故在内,齐鲁制药5年内发生4起安全事故,令人唏嘘。

另外据公开信息,2016年8月9日,天和惠世因利用槽车将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倾倒在未做防渗的土地上,被济南市历城区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10万元。

多家子公司环保问题不断,齐鲁制药的内部治理或存缺失。

据公开信息, 2017年11月中旬,工信部、卫计委、环保部、食药监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齐鲁制药子公司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因原料药面临环保的停产压力。

也就是说,受环境保护督查趋严的影响,齐鲁制药子公司频频踩雷环保问题,其中包括与倍特药业合作的子公司,而其作为倍特药业的重要供应商,对倍特药业的影响几何?尚未可知。

 

二、常盛制药存多条被执行记录金额逾900万元,采购额三年超6,500万元

作为倍特药业2019年第四大供应商的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盛制药”),不仅环保问题被“点名”,其经营状况或存风险。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常盛制药分别为倍特制药的第四大、第三大、第四大供应商,倍特药业向其采购金额分别为1,605.14万元、2,502.64万元、2,399.28万元,累计采购额达6,507.06万元。

据呼和浩特生态环境局2019年12月2日公示的《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和第七批,均存在群众举报常盛制药的污染问题。

第六批中,常盛制药因在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交办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被托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限期完成升级改造。

第七批中,常盛制药因在制药厂区域能够闻到异味,存在异味污染的交办问题,经调查核实系异味主要来源之一,被托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加强异味治理,限期完成升级改造。

而此之前,常盛制药已被环保部门“点名”处罚。

据呼环罚决字[2016]第50号文件,2016年7月28日,常盛制药因废气排口烟尘排放超标,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然而常盛制药的问题不止于此。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17年7月7日,常盛制药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7年8月2日,在补报其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常盛制药被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仅2019年,常盛制药就与4家合作方发生合同纠纷。虽然有合作方撤诉与常盛制药达成和解,但关于常盛制药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该打上个“问号”。

据公开信息,常盛制药历史上存在多条被执行记录,执行标的金额累计高达916.32万元,信誉或存在风险。

可以看出,常盛药业作为倍特药业三年的重要供应商,不仅环保问题,其还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而据招股书,倍特药业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遴选程序,“明确规定了供应商资质、合格供应商准入原则、质量评估标准等”。

由上述情形可见,供应商不断“踩雷”环保问题,曾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历史上存在多条被执行记录,与此类“问题”供应商合作,“严格的供应商遴选程序”或遭打脸。

 

三、社保缴纳人数比“官宣”多出184人,信息披露现疑云

不仅供应商问题频出,倍特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与官方数据存“出入”,其信披现疑云。

据招股书,2019年,倍特药业的员工人数为3,401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

其中,2019年,倍特药业的社保缴纳人数为3,321人,缴纳比例为97.65%。

据招股书,倍特药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其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招股书显示,倍特药业共有14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安药业”)、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倍特”)、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鉴堂药业”)、四川普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锐特药业”)、四川慈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慈安药业”)、成都海博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锐药业”)、塔奇(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奇生物”)、四川博斯威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斯威尔”)、四川锦坪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坪医药”)、南京倍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倍特”)、成都蓉锐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锐昌药业”)、四川海锐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锐特药业”)、成都倍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生物制药”)、杭州倍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倍特生物”)。

其中,海锐特药业已于 2019 年 11 月被普锐特药业吸收合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塔奇生物、倍特生物制药、杭州倍特生物成立于2020年。

然而,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倍特药业母公司社保缴纳人数为1,789人;仁安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为606人;海南倍特社保缴纳人数为196人;宝鉴堂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为201人;普锐特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为167人;慈安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为3人;海博锐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为46人;博斯威尔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锦坪医药社保缴纳人数为65人;南京倍特社保缴纳人数为6人;蓉锐昌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海锐特药业社保缴纳人数为58人。

此外,塔奇生物、倍特生物制药、杭州倍特生物均为2020年新成立的子公司,无2019年社保缴纳人数数据。

经《金证研》沪深资本组统计,2019年,倍特药业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社保缴纳总人数为3,137人。

也就是说,招股书披露的社保缴纳人数比“官宣”多出184人,令人不解。其中,倍特药业社保缴纳人数是否存在大量补缴的情形?犹未可知。

 

四、审计机构因执业问题而收到450万元“罚单”,“守门人”或难勤勉尽责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审计机构是保障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守门人”,而倍特药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却在审计工作中屡次失职而 “连吃”罚单。

据招股书,倍特药业此番上市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据黑龙江证监局监管措施〔2019〕034号文件,2019年11月5日,大华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因在审计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时,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和“审计底稿不完善”的问题,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证监会〔2018〕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7月31日,大华所审计的佳电股份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情况,因“未执行对佳电股份营业成本结转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审计程序”等问题,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的罚款。

不止审计机构因执业问题被证监局处罚,倍特药业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同样因未勤勉尽责被 “开出”巨额罚单。

据招股书,倍特药业此次上市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

据中国证监会文号为“〔2019〕3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5月22日,中企华因作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的评估机构时,存在“对香榭丽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时未保持有效控制”、“对作为评估基础的香榭丽历史财务数据评估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5万元,并处以75万元罚款。

据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文号为“〔2018〕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7月19日,中企华作为广州易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的评估机构,因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未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执业准则规定及《证券法》,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20万元,并处以220万元罚款。

审计机构曾收到的“罚单”高达450万元,其能否勤勉尽责?尚未可知。而此番携“问题”供应商奔赴上市的倍特药业,未来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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