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也学PUA?果断维权不要怂!

六大招对付无良物业,不要怂,一起上!

现在的物业堪比渣男。

一开始信誓旦旦承诺“业主就是我们的上帝”,后来就是“我就是业主们的大爷”,像极了渣男的一开始百依百顺,到后来的“不要无理取闹”,“当初可是你自愿的”。

业主就像纯情的少女,被物业一次次PUA和伤害之后,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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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掏钱,物业当大爷

前段时间,由于“万科物业锦旗门”,物业和业主们之间的爱恨纠缠又一次被大众所热议。

事件持续发酵后,各地业主纷纷效仿,众多小区物业都收到了“大礼”。

越来越多的“锦旗门”背后是业主们积怨已久的怒气。

碰上比较规范的物业公司还好,偶尔小摩擦不碍大事。要是碰上不作为,甚至黑心的物业公司,那真的是分分钟被气到肝疼,甚至酿成悲剧 。

2015年10月,深圳南山某小区业主陈先生由于建议更换物业公司,就被小区物业运用各种“下三滥”的手段进行报复。

不仅在陈先生门和车上喷漆,在门锁上塞胶,安保经理还带着人直闯陈先生家里,无视在场的记者和民警,辱骂和推搡陈先生。好家伙,要不是在场还有记者和民警,估计这些人还可以更猖狂。

嚣张程度令人发指。

(图片来自《南方都市报》)

2020年6月17日,深圳南山区某小区一名14个月男童不幸被树枝砸中离世。小区居民反映事故发生后仍然有多个树枝掉落,但没有人处理。该小区物业不仅严重失职,更无视业主的人身安全。

自身的不作为和失职导致了一个家庭的悲剧,但这家物业公司在象征性赔了5万元之后,至今没做出任何正式回应。

冷漠程度令人心寒。

(图片来自《南方都市报》)

大多数时候,我们每天要面对的是各种奇奇葩葩的物业。

参加小区物业面试时,物业的经理问我:小伙子,你知道物业是干啥的不?我不假思索的说:知道,专门跟业主吵架的。经理:概括得很精辟,有前途。

现在找物业办事情如同去医院挂号,如果两个星期内能够轮到你,恭喜你,中特等奖了。大多数时候,物业们永远是“请您耐心等待”,像极了渣男对你不闻不问的样子。

办理小事永远是“耐心等待”,大事来临立即化身“甩锅王”。 小区立体车库坍塌,直接甩锅给保险公司。

稍不注意,可能自家房子就变成别人的了。

我妈10年前买了一套房子,给我做婚房,这套房子一直空着没有出租,家里人也一直没有去看过。就在几天前,邻居告诉我妈,保洁人员在我们的新房子里已经住了五六年。我妈赶紧跑到新房查看,结果发现门都打不开。保洁人员跟我妈说:“之前我们的经理告诉我们,这间房子没人住。”

业主们明明是掏钱的人,反而得装孙子,而收了钱的物业公司一个个牛气哄哄的像个大爷。

面对这些物业,我们真的只能忍气吞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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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招,招招致命

对付这些不(bu)作(yao)为(lian)的物业,不能怂,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然他们还真以为业主都是孙子。

第一招:向消防局投诉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设施问题。

国物业行业发展时间较短,除了一小部分头部公司运作和管理比较规范之外,大多数小物业公司管理非常不合规,其中最容易被业主揪住的“小辫子”就是消防安全问题。

中国有一大半以上的小区的消防设施都没有达到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

在小区里转一圈,看看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灭火器数量和规格是否达标,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验……总有可以发挥的地方。

一招至少可以“干倒”一大半以上的小区物业。

《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也明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是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是开展防火检査,消除火灾隐患;三是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是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二招:要求物业公司公开公共收益,并向业主反返一定的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是物业公司“捞油水”的常规项目,有的在私吞大部分公共收益之后还会假模假样的返还一小部分给业主,有的甚至从未返还任何公共收益给业主。

《民法典》了解一下,业主的利益可是受法律保护的,敢不敢公开公共收益?

相信没有多少家物业公司在面对业主的质问时能够镇定自若。

面对业主们的质疑,有的物业含糊其辞,有的干脆就在购房合同中设置了“霸王条款”:“本项目物业建筑体之外墙面、屋面、建筑体内部的共有部分所设广告位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归出卖人享有”。

不要慌,这种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入主要包括:公共场地停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们对公共收益的权利:“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招:向税务局投诉。

相信我,没有多少个物业公司能够做到给100%业主都开了发票,收据≠发票,真要追究起来,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业主可向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一旦确认违规,物业公司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四招:以服务不到位为由向房管局的物业科或者是物价局投诉。

只要有理有据,证明物业公司确实没有完成合同规定的职责,受理后相关部门会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甚至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降低物业费。

第五招:要求核查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业主购买房屋的时候,政府就要求业主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否则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

这部分资金数目很大,是块肥肉,只要物业公司动点手脚,打打太极,这笔钱就不知不觉进入了物业公司的口袋。

这些大爷,平时不作为就算了,还想蚕食我们的共有资金,是可忍,孰不可忍。

按照规定,要想运用这笔资金,以下步骤缺一不可。

第一步:申请。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审核。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第三步:第一次付款。相关部门通知组织维修,按照核实的维修费用百分之五十划转到维修单位。

第四步:公示。维修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应当将维修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适当位置公示七日。

第五步:结尾款。公示期满后,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到维修单位。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只要业主们团结起来,要求核查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你看物业慌不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并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划重点,有一些很鸡贼的物业公司会设计一些套路,让业主们防不胜防。

比如很多刚入住的小区由于入住率和投票率不足或者物业公司阻拦等原因,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来承担相关责任。

随便找个理由,比如电梯损坏、下水道维修、设备老化等,走一遍形式化的流程,就可以申请到资金。

终极大招:炒掉物业。

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就可以炒掉不靠谱物业,翻身做主。

起来,不愿做“孙子”的业主们……

很多情况下,业主之所以斗不过物业,主要是业主群体太松散。面对这些不作为的物业,业主们团结一致才是破局的关键。

最后说一句,不是所有的物业都是坑钱的,也不是所有的业主都是无辜的。双方都应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多点理解,这世界就会美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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