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获赔2亿,恺英网络002517投资人获赔信心大增
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
今日,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恺英与黄燕、张敬就浙江九翎业绩补偿纠纷案调解方案的公告。该公告称根据调解协议,各方达成的共识,黄燕应向上海恺英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152,388,812.9元,张敬应向上海恺英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68,603,790.93元。
这次调解室为了妥善解决上海恺英与原股东的纠纷,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2020年4月,上海恺英与原股东磋商,拟签署《关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履行:上海恺英将其持有的浙江九翎股权返还给原股东,原股东向上海恺英返还股权转让价款960,837,408元。但由于黄燕要求对《终止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解决方案进行修改,并在2020年6月28日到公司索回了之前黄燕、张敬的《终止协议》签字页。因黄燕、张敬未在规定时限内归还《终止协议》签字页,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取消将《终止协议》提交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披露的《第四3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7月7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恺英网络的调解,获赔了大笔款项。同时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注意到,恺英网络的经营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今年7月,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闽调查字 201913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开展立案调查。
2020年7月7日晚间,恺英网络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认为,恺英网络002517的投资者可以就恺英网络的处罚,向恺英网络索赔,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人有望获赔:
于2019年04月29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不考虑是否为交易日)买入,并在此后因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
【投资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继续向投资者开放索赔征集报名,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办理相关索赔事宜,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恺英网络002517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恺英网络(002517)虚假陈述已于2020年7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7月6日目前股民维权诉讼的时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