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锤得锤!獐子岛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

求锤得锤!

作者:杨美

来源:期货日报

9月11日,证监会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控私募基金增量风险,稳妥化解私募基金存量风险,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证监会就《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同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的负面清单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底,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45万家,备案私募基金超过8.8万只,管理基金规模14.96万亿元。

但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包括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异地经营、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刚性兑付、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前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金融从严监管趋势叠加疫情、境外形势波谲云诡等因素影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行业风险逐步显现。

针对当前私募基金发展中显露的问题,证监会于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和业务,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的负面清单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旨在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看,《规定》明确,在名称上,征求意见稿要求管理人统一名称规范,应当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等字样。在业务范围上,征求意见稿要求管理人聚焦投资管理主业,围绕私募基金管理开展资金募集、投资管理、顾问服务等业务,不得管理未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冲突或无关的业务。

《规定》重申投资活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本质,明确了私募基金财产投资的负面清单。具体来看,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活动:一是借(存)贷、担保、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但是私募基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按照合同约定为被投企业提供1年以下借款、担保除外;二是投向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类信贷资产、股权或其收(受)益权;三是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

《规定》还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未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民间借贷、担保、保理、典当、融资租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场外配资等任何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

同时,《规定》还强化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其中包括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时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等。

在从严监管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方面,《规定》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实披露其出资结构,严禁出资人代持、交叉持股、循环出资等行为。同一主体实际控制两家以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应当说明设置多个管理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披露各管理人业务分工,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针对未来私募基金的监管方向,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日前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2020全球PE论坛”上指出,将继续加强私募基金的监管,强化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方法,切实解决伪私募、类私募和乱私募等突出问题。积极提升监管和服务的能力,推动构建私募基金综合监管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私募股权投资有效的发挥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新发展的关键作用。


獐子岛事件新进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继今年6月24日证监会对獐子岛公司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后,昨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6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今年6月24日,证监会宣布对獐子岛公司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据证监会公告,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

证监会此次表示,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下一步,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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