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线|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转科创板、创业板上市

6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申请转板到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

6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申请转板到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另外,由于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对此,上交所与深交所表示,在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的同时,对需要交易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做好制度供给;建立完善包括转板上市审核沟通机制与转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等,并开展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广宣导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转板上市。

此次转板上市制度的发布是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基于此,企业能够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交易场所,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便利化服务;“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的分层机制与新三板市场以及交易所市场的连通也有利于构建上下贯通的市场结构,打通市场传导机制,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

截至2020年6月2日,已有近50家公司进行申报,其中,全国股转公司已受理47家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并向其中36家企业出具了问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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