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REITs推出之际,一文读懂REITs的特点与来由

什么是REITs?它有哪些特点?为什么要投资它呢?透过这篇文章,相信你会对这个产品有个深入的了解。

作者:Johnny Horseman 

来源: 美元债跟踪  

前言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这意味着,业界呼吁了十多年的中国版REITs试点拉开了序幕。

那么,什么是REITs?它有哪些特点?为什么要投资它呢?透过这篇文章,相信你会对这个产品有个深入的了解。


01什么是REITs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英文全称“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以下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股票或者收益凭证为方式,汇集投资者的资金,再由专门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一种信托基金的形式。本质上来说,它就是房地产资产证券化(ABS)的重要方式之一。换句话说,它就是将流动性较低但是拥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可以流通交易的证券资产,目前大多数REITs以股票的形式在主流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就是说,你可以通过购买股票的方式购买到REITs。

图1:REITs的运作模式

资料来源:中金公司

REITs这种创新的模式无论对投资者还是物业拥有者来说,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因为对于物业拥有者,它帮助盘活了不动产,还优化其融资方式;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它给了一般投资者以较低门槛参与不动产市场的机会。美国REITs协会(NAREIT)官网介绍,目前约有8700万美国人通过他们的退休金账户401K投资REITs,也就是说,大约每四个美国人就有一个人通过退休金账户投资了REITs。

REITs底层资产非常广阔,但是不涉及居民住宅。拥有的资产类型可以包括办公楼、零售物业、公寓、仓库、医院、甚至林场。作为集合投资计划,REITs创造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租金,并定期向信托单位持有人分配,从而成为长期投资者稳定的创收工具。作为信托单位持有人,投资者共享拥有物业资产组合的利益,并分担风险。REITs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房地产或抵押贷款资产组合,然而,与CMBS(商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RMBS(住宅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和ABS(资产证券化)不同的是,REITs是对基础物业的股权、而非债务实行证券化。这点很重要,这也是中国先前推出REITs仅被称为类REITs的原因(因为仅是债务证券化)。

图2:美国上市REITs按底层资产类型分布

资料来源:中金公司,NAREIT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REITs并不以开发类物业作为主要底层资产。购买REITs不等于购买房地产开发商的股票。纵观全球REITs市场,以持有型物业和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REITs的市值共计占比90%以上,其余的REITs通常是以按揭贷款或其他房地产相关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为底层资产。以开发类物业为主要底层资产的REITs可以认为是不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REITs成立的根本目的是让投资人得以分享稳定的租金收益,它是一个终端的物业资产管理平台,同开发商作为一种前端“制造商”在产业链中有着截然不同的职能和定位差异。此外,大多国外成熟的REITs法律制度中或多或少限制REITs本身从事物业开发的权限,对杠杆率的严格控制也限制了REITs本身参与物业开发的力度。

尽管REITs带有信托两字,但它本质上是基金。在发达国家市场,除了少部分REITs属于私募性质以外,绝大部分REITs都属于公募性质。从运作形式上来看,它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长久存续交易流通,这类似于国内的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截至2019年底全球REITs规模超2万亿美元,其中约65%的市值贡献是来自于美国的。根据安永的最新报告显示,美国目前是唯一一个被划分为成熟REITs市场的国家,具有全球领先的制度经验和市场经验;而亚太地区的新加坡、中国香港、日本等也已步入基本成熟的REITs市场,对我国推行REITs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目前是第40个设立REITs工具的国家/地区。因此,相较于海外市场长久的REITs发展历史与成熟的法规机制,我国的REITs体系还只是个蹒跚学步的孩童。

图3:全球主要REITs市场的市值分布,其中美国远超日本、澳大利亚稳居榜首

资料来源:彭博,中金公司

图4:已经推行REITs立法的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成熟度

资料来源:安永,兴业证券

世界范围内已经推出REITs的国家,均在第一支REITs发行之前一到三年,就已经有针对REITs的专项法律法规出台。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新西兰率先针对REITs立法;紧接着在七十年代,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也具备了相应的法律依据;1990年至今,更多的国家开始订立相关法律,促成REITs上市,日本、新加坡、英国、中国香港等,已经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较为成熟的REITs市场和机制。可见明确而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是REITs产品上市的基础。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香港等成熟市场都有针对REITs的专项法规,但基本都以美国作为模板。

图5:主要REITs发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度比对

European Public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GlobalREIT Survey 2019”


02 REITs的特点与优势


REITs产品的核心基本面特征在于:

1. 公募的资管产品,流动性好;

2.长期持有不动产物业,产品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和房产升值;

3.大部分收益将用于分红,分配部分仅进行单次征税;

4.主动转手不动产项目以及扩大财务杠杆受到一定程度限制。

REITs产品的最根本优势一共有以下6点:

1.可以投资的房地产组合多样化:REITs通常持有多个物业组合,租户群体多样化,从而降低了“因依赖于租户有限的单一物业”而产生的“单一性”风险;

2.披露充分,产品透明度高:房地产投资对于散户投资者来说往往是复杂的、不透明的,特别是与租约条款、租户结构和资产价格等有关的问题。作为可公开交易的证券,REITs须遵守证券法规,对基础资产进行充分披露;

图6:REITs管理团队主要工作及其对提升 REITs投资价值的作用机制

资料来源:C-REITsAlliance,中金公司

3.投资门槛更亲民:房地产是资本高度密集型的投资。通过将大的物业分拆为极小的单位份额,散户投资者可以享有过去仅向机构投资者或高净值个人开放通过200-300万的信托投资房地产物业的机会;

4.流动性高,交易方便:与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物业相比,REITs投资具有流动性优势,因为可在公开市场快速、便捷地出售股份;

5.税收优惠:由于REITs本质上是收入传递的工具,具有导管作用,因此需要体现税收中性原则。在美国,假如REITs满足以下条件(四种测试,如下),则可以避免在公司层面被征税,同时个人投资者在交易REITs的时候亦会有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

  • 资产测试(AssetTest):必须要有超过75%的资产和地产或抵押贷款有关;

  • 收入测试(IncomeTest):必须要有超过75%的收入来自于租金(Rent)或按揭利息(mortgage interest)等的被动收入(Passive Income);

  • 分配测试(DistributionTest):必须将90%以上的应纳税收入(Taxable Net Income)派发为股息分红,即股息派发率(Dividend Payout Ratio)超过90%以上;

  • 股东测试(OwnershipTest):REITs的单位持有人需要超过100人且任何5个或以下的股东不能合计持有超过50%股份。

划重点:这些测试的核心第一是收入需要是被动收入(passive income),而不是房地产交易获得的收入,比如说建筑商也是房地产公司,但他们不能算REITs,因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房产销售;第二则是是需要分派大部分的应纳税收入,这点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商也是做不到的;

图7:不同国家的REITs税务处理对比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 - 光华管理学院

6.与其他的传统金融资产相关性小,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从收益特性上讲,REITs在市场下行周期表现更多债性(较为稳定的租金收益与高分红将支持可观的股息收益率),而在市场上行周期亦可充分表现股性(由底层资产价值扩张拉动的估值倍数提升),因而具备较为均衡的固定收益和资本增值收益,对各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均有一定配置价值和获利空间。

图8:美国REITs指数与主要指数、期货相关系数表

资料来源:彭博,中金公司


03 REITs的分类


图9:REITs主要差异和概念比较

资料来源:RCREIT

根据资金投向不同,REITs可分为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型。

  • 权益型REITs(Equity REITs):拥有并经营收益型不动产,同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获得不动产的产权以取得经营收入,投资者的收益来自租金和不动产的增值,是REITs的主导类型,最为常见;

  • 抵押型REITs(Mortgage REITs):是直接向不动产所有者或开发商提供抵押信贷,或者通过购买抵押贷款支持证券间接提供融资,其主要收入来源为贷款利息,因此抵押型REITS资产组合的价值受利率影响比较大;

  • 混合型REITs(Hybrid REITs):既拥有并经营不动产,又向不动产所有者和开发商提供资金,是上述两种类型的混合。

根据组织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公司型(内部管理)和信托型(外部管理)两类。信托型比公司型更为灵活。从地域上看,公司型REITs在美国占主体地位,而信托型在亚洲市场上更为普遍。

  • 外部管理人模式:该模式或也可以被称为信托制。REITs引入独立专业的第三方对REITs的资产进行管理。通常是专业的房地产管理公司,由于这一类管理众多房地产项目,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和多年的操盘运营经验;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委托代理问题。投资者是REITs权益型资金的来源。此外,REITs还可以其他途径比如银行贷款、发债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在信托下,投资者是不参与到REITs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去的;

  • 内部管理人模式:该模式或也可以被称为公司制。REITs通过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股份的方式来筹资,资金募集完毕之后会成房地产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这一模式下,投资者成为了公司的股东,而公司将投资收益以股利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公司制下,REITs本身成为了为公司制的实体,只是因为在经营主业、利润分配等方面符合了REITs相关规定,因此获得了REITs的税收优惠。

图10:运作上结构的区分

资料来源:RCREIT


04 美国REITs的历史


“百分之九十的百万富翁,是通过持有不动产成就的。”安德鲁•卡内基道出的财富积累的秘密,是洛克菲勒家族、格罗夫纳家族长盛不衰的基石。

美国是目前世界最大的REITs交易市场,发展历史也可以追溯到60年前。其长远的发展史与成熟的法规被其他国家纷纷学习参考。简单来说,美国的REITs的演化历史可以主要分为三大时段。

  • 1960年前是美国REITs的萌芽期:马萨诸塞投资信托的建立,这是第一种被允许投资房地产的合法实体,给美国后来REITs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 1960年至1980年是美国REITs的试错期:美国政府于1960年制定《房地产投资信托法案》,正式确定了REITs可以公开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受到银行出表与房地产融资的需求,M-REITs大肆盛行,但73年石油危机导致REITs行业的迅速没落;

  • 1990年代至现在是美国REITs高速发展期:1992年,伞形合伙REITs(Umbrella Partnership,简称UPREIT)作为一个结构创新应运而生,使得房地产商在将旗下物业转让时并不立刻触发销售事件,而是以参股合伙的方式进行,从而延迟了增值税的交付,大大降低了物业从房地产商手里转入到REITs的门槛。1993年机构投资者准入的放宽增加了养老金对REITs的需求。此外,1986年里根的税改让税局放松了对REITs经营范围的限定,允许他们设立100%控股的纳税主体来自己管理物业,管理模式从外部管理转变成了内部管理模式。REITs的发行从1991到1997年短短六年时间上涨了15倍以上。此后,美国的REITs正式步入“摩登时代”。

图11:美国公募REITs的个数与总市值

资料来源:中金公司

1. 第一个阶段:1960年前

任何产品的源头,都是一群欲求不满的家伙在搞事情。每一个探究REITs起源的人,都无法绕开美国东岸马萨诸塞州的一群想凑份子一起买房子的有钱人。他们当时的要求特别简单,一共就两点:1)承担有限责任,2)避税。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公司制(Corporation)可以提供有限责任保护,但公司不能持有投资性的商业地产;而普通合伙人制(General Partnership),可以持有投资性商业地产但不能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各种形式探索后,最终确立了马萨诸塞投资信托 (Massachusetts Business Trust,简称MBT),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这就是REITs最早的雏形。

马萨诸塞投资信托(MBT)很快变得流行,商业地产的投资也迅速从波士顿区域扩展到美国其他主要大城市,如当时的汽车新城底特律、还有芝加哥、旧金山等地。大家很快发现这种形式也适用于投资股票,因此这种结构也被用于架构共同基金(Collective Securities Investment Vehicles)的前身。

1913年,美国宪法第16条修正案生效,开始征收个人、公司所得税,但信托(包括REITs)被予以豁免。直到1935年,美国最高法院在Morrissey v. Commissioner一案判决:可以对投资信托(包含REITs)征税。虽然在共同基金的游说下,次年国会法案通过了共同基金的税务豁免,但REITs却仍然不能。此后20年,REITs一直处于被双重征税的状态:REITs本身要交税,投资者的收入所得还要再交税。

1950年代中期,REITs的管理人开始游说国会。1956年国会通过REITs征税豁免法案,但被艾森豪威尔总统否决,其中的顾虑之一是怕这种税收豁免会被地产公司滥用。1960年,国会再次通过REITs征税豁免修订案,并提出防止豁免被滥用的系列措施(税务豁免四大测试:Asset / Income / Distribution / Ownership Tests),以确保REITs税务豁免只适用于被动收入(Passive Income), 而不适用于主动买卖商业物业,不过修订案拓宽了合规收入定义,将按揭利息也包括在内。著名的《REITs法案》得到了艾森豪威尔总统的批准,并于1960年正式生效。法案获得批准亦得益于当时的政治环境:1956年艾森豪威尔总统推出跨州高速公路建设法案后,对公共财政形成沉重负担,因此对地产类项目,政府迫切希望私人资本进入。在此背景下,REITs征税豁免修订案顺利获得总统批准。正如当时国会过案陈词所说,该法案达到了两个双赢互补的目的,一是老百姓可以投资商业地产,二是地产业无法仅依靠公共财政,迫切需要打开、拓宽私人投资地产业的渠道

划重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60《REITs法案》正式把现代REITs的框架搭建起来了,一共6条。

  • 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是信托关系

  • 75%的资产是房产资产或债权

  • 95%的收入来自租金、卖房收益或利息

  • 95%的应税收入分配红利(1999年以后降到了90%)

  • 100位以上持有人,持股足够分散

  • 可以发行份额融资或者发债

2. 第二阶段:1960年 – 1980年

1960年REITs征税豁免法案通过后,REITs并没有立刻流行,5年后才有了第一家REITs进行IPO,整个60年代只有约10个REITs公开交易。60年代后期,商业地产开始兴起,基建贷款的市场需求很大,正是从1969年开始的5年时间,REITs经历了第一次可以称之为“野蛮生长”的迅猛爆发,这里不得不提的就是抵押型房地产投资信托(Mortgage-REIT,简称M-REIT)。

1968年,美联储加息,市场就突然缺钱了。商业银行无法自由地给房地产商贷款,于是房地产商就成了市场上最缺钱的群体。银行要出表而房地产要融资,所以诞生了M-REITs。这个产品的好处是通过M-REITs把银行贷款出表,减少资本金需求,同时赚取管理费。1969年到1974年这短短的5年时间,美国REITs的市场总规模从10亿美元激增到了210亿,新增的部分几乎都是高杠杆、高分红的M-REITs。

1973年中东战争,OPEC石油禁运,油价飙升,美国经济开始陷入严重衰退,恶性通胀肆虐美国大陆。尼克松总统宣布美元与黄金脱钩,美国CPI一度达到13%左右(1979年)。这些高杠杆的M-REITs中,资金链断裂者比比皆是。在那段时间,数十只的M-REITs相继破产,此时的金融机构、媒体和投资者哀声震天。美国的REITs架构建立之初,M-REITs就这样迅速爆发,又迅速衰落了。

3. 第三阶段:1990年至今

图12:美国REITs真正快速发展得益于1986年的税法改革以及准入方式的房款

资料来源:招商证券

1980年代,里根总统为了把美国经济从1973年石油危机带来的“滞涨”中拉出来,以惊人的幅度减税,结果就是,出现了大量仅以避税为目的的地产投资和建设活动。这种激进的兴基建的模式理所当然地催生了80年代后期的供给泡沫和价格下跌。1990年初期,美国国债收益率持续下行,1991年的美国GDP增速近乎于零,商用房地产价格在1991-1992年的短短两年时间内下跌了约30%-50%;而后,1992-1993经济开始复苏,但房价和房地产销量增速虽然处于平均水平之下,但呈现了整体回暖的态势。

原先在基建中大肆举债的房地产开发商们欠着银行的5-7年期的贷款纷纷到期。地产价格开始回升,但同时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巨大的再融资压力。M-REITs在1970年代中期的集体“破产”的事故,使得REITs行业此后在杠杆率这件事上一直都很收敛。从而因祸得福,保护他们平安度过了1980年代金融危机。因此在1990年这个时点上,REITs是市场上为数不多的,有低杠杆率和良好资产支撑的,仍然保持着融资能力的地产投资主体。

为了盘活地产融资渠道,并让房地产建造者们无所顾忌地把自己的资产卖给REITs,投行精英们创造出伞形合伙基金(包括UPREITs和DOWNREITs)的新型结构,实现了在交易环节的所得税递延。比如在UPREITs的交易结构里,房地产开放商在将旗下物业转让时并不立刻触发销售事件,而是以参股合伙的方式进行,从而延迟了增值税的交付,大大降低了物业从原先拥有者转入到REITs的门槛。

另外,在1986年以前,REITs普遍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经常需要请回房产原来的主人来继续管理这个资产。REITs对物业的经营几乎完全没有话语权。由此导致了很多投资者宁愿自己买房子,也不愿意将钱交给REITs,直到1986年里根总统的税收改革法案,税局放松了对REITs经营范围的限定,允许他们设立100%控股的纳税主体来自己管理物业,管理模式从外部管理转变成了内部管理模式。1986-1990年初期,每年内部管理REITs的平均获利高于外部管理REITs的至少7%。

1993年的综合预算和解法案(Omnibus Budget Reconcilation Act)的通过给美国REITs浇上了十足的燃料。这项法案允许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Pension Fund)在投资REIT股票时对股东数的计算可以在计算投资者人数的时候,可以“穿透”计算持有养老金的终端人数,相当于豁免了“前5名投资者合计持股不得超过50%”的集中度要求。终于,养老金这个金主爸爸出手了,仅仅1993年一年的时间,REITs中机构投资者的持有比例,就从15%蹿升到了45%。

于是,经历了上述三次事件的刺激,属于REITs的“摩登时代”开始了。美国REITs此后得以高速增长,1990-2005年15年间年均复合增速高达44%,1993-2002年REITs年平均股息率更是达到了6.96%(高于十年期国债的5.86%)。

21世纪以来,随着REITs被纳入标准普尔500指数,其认可度和权威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ITs行业也在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尽管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REITs走出了一个先降后升的态势。同时,世界各地的发达国家,纷纷借鉴美国的这套成熟法律体系,在90年代后推出自己的REITs产品。


05 REITs的收益分析


REITs实质上是收入传递(Income Pass-Through)的股权工具,投资人将享受稳定的1)基金分红与2)基金净值上升带来的资本增值回报。

基金的派息率(Dividend Yield)是一个非常直观影响REITs投资价值的参数。由于REITs属于高分派比率的产品(90%以上的Payout Ratio才可以达到免税的要求),本质上来说,底层房产净收益即是其可以约等于全年的股息。随着基金本身的市净率的变化,投资者实际买入的股息率的变化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分派的收益率往往与基金自身的股价/市净率以及基准利率有一定的关系。

以亚洲的三大主要REITs市场,新加坡、日本、香港为例。三个地区,按过往一年的总派息回报率来看,新加坡REITs所发放的股息最高,香港REITs次之,日本REITs则在三者中最低。REITs的分派收益率对政府债券利率的变化十分敏感(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Cap Rate与国债利率相关)。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加坡、香港和日本的10 年期政府债券利率均有所下降,日本甚至下滑至负利率区间,表明金融机构对未来市场态度更趋谨慎。但REITs分派收益率相对政府债券的利率差相对保持稳定,三个地区平均利差在4%左右。

图13:REITs的收益率与10年期的政府债券具有很强的相关性

资料来源:彭博,戴德梁行

就物业类型而言,在香港,零售及酒店型REITs的分派收益率是所有物业类型中最高的,其平均分派收益率为5.7%。在新加坡,分派收益率最高的物业类型是酒店,其平均分派收益率为6.6% 。而在日本,各物业类型分派收益率普遍低于香港及新加坡,其中酒店业态的分派收益率最高,也仅为5.1% 。

图14:新加坡,香港,日本的各类物业平均收益率

资料来源:彭博,戴德梁行

不难发现,新加坡、香港和日本都呈现出酒店业态REITs派息收益率最高的现象,通过对各支酒店REITs历史派息额和股价变化的观察,酒店REITs高派息收益率的原因,并非由于高派息额,而是因为疫情影响下股价下跌幅度较大所致。例如在香港,开元产业投资信托基金和富豪产业信托在过去一年的派息额仅为港币每基金单位0.07元和0.15元,为香港全部REITs中派息额最低的两支,但其股价自上市以来分别呈现了54%和25%的下跌。

图15:三个地区的REITs市净率(Price to Book Ratio)比对

资料来源:彭博,戴德梁行

图16:历史平均分派收益率走势

资料来源:彭博,戴德梁行

除了上述提及的分派收益率,REITs的综合收益率也是投资人最为关注的收益指标之一。REITs的综合收益由每基金单位股价变动及派息两部分组成。过去五至十年间,新加坡与中国香港的REITs均为投资人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其中香港上市REITs的长期年化综合收益率更是保持在12%-16%,位居榜首。香港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综合)自2005 年上市以来仅依靠股价上涨,就能获得约16%的年化收益率。但在2019年,新加坡和日本上市REITs表现更为优异,均实现了10年来最强劲的年度收益。2019 年新加坡上市REITs的平均综合回报率为25.3%,其中表现最佳的五支信托基金分别为吉宝数据中心房地产投资信托、腾飞酒店信托、腾飞印度信托、丰树商业信托以及砂之船房地产投资信托。2019 年日本上市REITs的平均综合回报率高达25.6%。

图17:各地区REITs市场年化综合收益率

资料来源:亚太房地产协会(APREA)

图18:各地区REITs市场各物业类型年化综合收益率

资料来源:亚太房地产协会(APREA)

总体来说,REITs给投资人带来的年化综合回报相当可观。其中医疗健康REITs回报高企,而其他的物业类型的综合回报率较为接近。这主要是由于办公、零售等商业传统地产REITs发展成熟,物业资产经营能够保持长期稳定,投资人所承担的投资风险低,因此综合回报率相比于医疗保健、数据中心等这类新兴REITs也更低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数据中心行业逐渐兴起,并且朝着规模化方向发展。这一新兴物业类型也逐渐受到REITs投资市场的关注。虽然目前专注于数据中心领域的REITs数量尚少,仅有新加坡吉宝数据中心房地产投资信托一支,另外丰树工业信托和腾飞房地产信托的投资组合也有涉及,但未来可能成为更多投资组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之一。吉宝数据中心房地产投资信托过去三年期和五年期的年化综合回报率分别达到27.9%和23.2%,居新加坡各类REITS领先地位。


06 怎么判断REITs是贵还是便宜?


REITs可以被理解是持有型房地产项目的二级市场,REITs的价格自然也代表了这些资产的整体内在价值,因此要深挖REITs当前的估值是否合理,就必须要对其底层资产逐个地去计算估值。不过通常来说,大型的REITs的底层资产较多,实际上,一个一个去估值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与时间。普通的投资者也可以直接选取投资了各类REITs的基金,让专业的投资人员帮你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REITs。

不过REITs底层资产中的持有型物业定价有其自身逻辑,一般来说是租金现金流基于合理资本化率的折现。其估值首先取决于租金收益水平。此外,持有型物业的估价也部分取决于资本化率的高低,但排除掉无风险利率变化带来的影响,特定物业类别的资本化率的风险溢价实质上也存在一个稳定的合理区间。

商业房地产的估值取决于两样东西:

1)净营业收入,即租金(Net Operating Income,简称NOI)

2)市场净租金收益率(Capitalization Rate ,简称Cap Rate)

故商业房地产的估值(Property Value) = NOI / Cap Rate。

NOI=经营收益或租金(Operating Revenue)–经营支出(Operating Expense),而决定经营收益的两个主要因素是入住率a)(Occupancy Rate)/空置率(Vacancy Rate)和b)租金单位价格(Unit Rental Rate)。两个因素直白点来理解,就是:

入住率越高,物业有更大的定价权,更易提高新租户的租金;反之,入住率越低,物业就越要为租户提供各类优惠,从而提高运营成本并压低租金单价。

租金收入的波动在一定程度由物业租用合同期限决定。例如医疗设施(医院、护士站等)通常租用合同长达10-20年,CBD的办公写字楼10-12年,购物中心店面7-10年,工业用地4-6年,公寓出租6-12个月,个人仓储按月续约,而酒店则按天计算。通常来说,周期上行时短期合同为主的物业会涨的更快,而周期下跌时该类物业也会跌的更狠。酒店业在金融危机前后的大幅涨跌即是明证。

Cap Rate本身又可拆分为两部分:Cap rate = Benchmarkrate(无风险收益率)+ Spread component(利差)。借用股票市盈率(P/E ratio)的概念,可以把1/Cap Rate视为物业的P/E multiple。

Cap Rate理论上应该比国债利率高,而国债利率的波动也会导致资产的Cap Rate波动和资产价值的变化。2008年金融危机引发各国的货币宽松政策,使得利率长期偏低,不少市场的Cap Rate也处于历史低位,进而导致投资资产大幅度被动升值。但实际上,Cap Rate 不一定比国债利率高,因为Cap Rate 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因素之一是项目未来的租金增长率。如果一个项目目前的NOI不高,但是未来的租金增长幅度会很大,如有改造提升或地铁通车等因素,那么买家是愿意付高价来换取未来的租金增长和资产增值空间,这个项目用来估值的Cap Rate就会较低。反之亦然,如果一个没有租金增长空间的项目,买家就会用很高的Cap Rate来作估值。如百货或大卖场整租的项目,租金增长率很低,租约很长,那么买家就会用很高的Cap Rate进行估值。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好地段的商业项目由于租金低、租约过长而卖不出好价钱。

图19:Cap Rate组成

作者:Mr. Johnny Horseman

于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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