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加快改革创新,采取更加开放包容的监管手段,进一步放宽事前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

为了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4月7日下午,工信部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意见通知。其中包括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早在2月10日,工信部已经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十项增删和修改,其中主要提到:将原规定第五条第三款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所必须的 “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此外,跟设计研发有关的大部分要求也被删除。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 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 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在2020年1月11日,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高层论坛(2020)上,工信部部长苗圩就重点谈到了“加快改革创新,采取更加开放包容的监管手段,进一步放宽事前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

2019年,汽车行业经历了非常艰难的一年,市场连续下滑,经营效益下降,企业承受着巨大压力。其中新能源受补贴退坡影响,下半年呈现大幅下降态势。

根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2019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不足,疫情冲击下的2020年,新能源汽车又将如何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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