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宽落户条件是户籍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中国楼市总体需求量依然受到城市化进程、二胎放开、居民收入、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土地供应等多方因素制约和协调,总体市场将稳中有进,平稳发展。

作者:吴珂、 回建强 

来源:中房研协测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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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根据《2017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梳理发现,仅北上广深是超大城市。武汉、重庆、天津、成都、南京是特大城市。西安、哈尔滨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500万是I型大城市。乌鲁木齐、贵阳、厦门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300万是II型大城市。此次全面放宽落户条件,意味着除了北上广深和特大城市,其他二三线城市均有全面放宽落户的可能。

表1:城区常住人口300-1000万城市分布

单位:万人

表2:城区常住人口100-300万II型城市分布

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2017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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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评析

此次放开落户政策,具有更高层次、更深远的意义

早在今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就曾提出,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而此次《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并不是对之前政策的重申,而是具有更高层次、更深远的意义:(1)首次以中央的角度明确放开落户限制。相比发改委提出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此次会议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发文,更加权威,层级更高,同时也说明中央对户籍制度放革的重视程度。(2)取消城市I、II等级划分,对于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下的城市,都可以放宽落户限制,划分更加明确。(3)政策侧重点不同。前者意在推动城镇化建设,而后者侧重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4)意见提出更高要求,打破常住人口不能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阻碍。常住人口将享有户籍人口同等教育、就业创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放开落户是户籍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人才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有人才流入的城市,才有竞争力。当前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人口规模较大,由于城市病严重,人口承载压力大,疏解人口成为近两年的任务。而与之相反的是,一些强二线城市如杭州、西安、南京、武汉、成都、郑州等城市积极开展“抢人大战”,迎来发展黄金期。这些二线城市吸引了大量人才,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集聚和辐射周边地区的能力。但是大多强二线城市,落户都需要门槛,比如学历、工作年限、社保缴存额度等。

而此次中央文件要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意味着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城市,例如:乌鲁木齐、贵阳、石家庄、南昌、无锡、佛山等II型城市,一些此前受户籍限制无法购房的人将通过落户政策的放开,可以顺利落户购房,从而在实质上打开了限购政策的缺口。而像合肥、厦门、苏州等城区常住人口在300-500万的城市,也将全面放宽落户。此次放开落户限制可以说是户籍制度上的重大变革,是促进人口流动,增强城市竞争的重要举措。预计新一轮的抢人大战,将会在济南、合肥、厦门、无锡、佛山、苏州这些强二线城市中轮番上演。

放松落户会释放购房需求,但更多是需求的结构优化,总量需求依然受其他条件制约,市场不会大幅波动

当前,有很多城市对于外来购房者仍执行严厉的限购政策。此次放松落户,意味着将有更多人通过落户获得购房资格,但并不意味着限购就此松动。从政策出发点看,放宽落户条件是为了促进人才流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此外,明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对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经济会议以及住建部会议也强调“三稳”将是贯穿明年房地产调控的主旋律。人才落户引发的购房需求,不会突出增加总需求量,而是需求在区域空间的重新分配。中国楼市总体需求量依然受到城市化进程、二胎放开、居民收入、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土地供应等多方因素制约和协调,总体市场将稳中有进,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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