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宣布对美国部分商品暂不加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来源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中方希望,与美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彼此核心关切,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7号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商品暂不实施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即:对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个税目商品、第二部分所列163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个税目商品、第四部分所列1815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暂不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5号)。即: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回顾中美贸易摩擦

2018-03-23:0时50分许,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正式签署对华贸易备忘录。特朗普宣布计划对从中国进口的6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

2018-04-04:中国迅速对美方对华产品加征关税建议清单做出了回击。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涉及2017年中国自美国进口金额约500亿美元。

2018-04-16:美国商务部下令禁止美国公司向中兴出口电信零部件产品,期限为7年。

2018-06-15: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同时对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2018-06-15: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

2018-07-06: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宣布,美国将于当地时间7月6日(北京时间6日中午)起对第一批清单上818个类别、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作为反击,中国也将于同日对同等规模的美国产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

2018-08-03: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关税。

2018-08-23:美国从8月23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中方为做出必要反制,决定对160亿美元自美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并与美方同步实施。

2018-09-11:世界贸易组织11日向成员提供的文件显示,由于美方没有采取实质行动纠正其对华产品实施的多项违规反倾销措施,中方已向世贸组织申请授权对美实施每年约70亿美元的贸易报复。

2019-05-09:美国政府正式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

2019-05-13:5月13日,中国宣布6月1日起对美原加征5%和10%关税的600亿美元商品提高税率至10%、20%和25%。

2019-08-15:2019年8月15日,美国宣布对价值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实施,实施日期分别为9月1日和12月15日。

2019-08-23:2019年8月23日,中国宣布对价值750亿美元美国商品加征5%、10%的关税。

2019-11-07:中美同意随协议进展分阶段取消加征关税。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中方对于关税问题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贸易战由加征关税而起,也应由取消加征关税而止。至于第一阶段取消多少,可以根据第一阶段协议的内容来商定。

2019-11-26: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双方牵头人通话,同意就第一阶段协议磋商的剩余事项保持沟通。

2019-12-13:中方关于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声明13日晚对外发布: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基础上,已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

2019-12-15: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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