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决定及其影响

我们认为,包括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提前下发,有助于进一步缓解基建项目融资问题,推动相关领域发挥更积极的稳增长的作用。

来源:重阳投资

摘要

我们认为,包括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提前下发,有助于进一步缓解基建项目融资问题,推动相关领域发挥更积极的稳增长的作用。

Q:11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如何解读此项决定及其影响?

A:11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做出以下几方面的决定:一是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二是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项目,可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资本金。地方政府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本金。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强化风险防范。要求包括项目借贷资金和不合规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等。

根据国常会的决定,对“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由25%降至20%;对补短板的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资本金最低比例,下调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根据卖方的测算,本次资本金最低比例调整,理想状态下可以节约5000-6000亿元左右的资本金需求,按照2倍杠杆,预计可以带来1-1.2万亿左右的新增投资额,占2018年全年基建投资额的5.7%-6.8%。当然,也需要注意到,部分行业降低资本金比例的前提要求“预计满足回报机制明确”等并非所有项目都能满足,因此具体效果仍待观察后续执行尺度。

另外,国常会提出“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项目,可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资本金,但不得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 50%”,进一步放开资本金的筹集方式。此前,受资管新规等政策约束,地方政府筹集资本金的渠道进一步受限,如果未来可以在资本金筹措阶段采用权益性金融工具,在项目的回报率有吸引力的前提下,将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的当期资金压力。

今年以来,在房地产调控以及去杠杆/稳杠杆的约束下,货币政策放松空间相对有限,稳增长政策的主要抓手转向包括减税和基建在内的广义财政政策。但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融资约束等等原因,今年以来的基建增速走势一直较为平稳,本周公布的1-10月基建投资增速较上个月再度回落0.3个百分点至4.2%。今年早些时候,相关部门已经就专项债助力基建投资做出相应的政策安排,包括允许地方专项债资金用作资本金、扩大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范围等。我们认为,包括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提前下发,有助于进一步缓解基建项目融资问题,推动相关领域发挥更积极的稳增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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