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格局大变!大湾区向港人开放了752万张房票!(附政策解读)

752万香港居民终于获得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房票”!

来源:奶牛财经

752万香港居民终于获得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房票”!

11月6日下午,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了16项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专业界别到大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16条措施有关港人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就业和居住,以及加强大湾区内人流、物流、资金流等方面便捷流通。

此前,香港居民需要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方可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根据2018年颁布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领取居住证后,港澳台居民即可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而此次推出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直接免去了在当地工作年限证明等限购条件。

林郑月娥出席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16项措施简述如下-

一、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

二、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

三、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出香港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保障在粤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

五、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六、为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提供便利

七、容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常用的医疗仪器

八、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措施、法律顾问措施、特设考核措施

九、进一步扩大建筑业专业人士资格互认范围

十、扩大港澳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十一、给予保险监管优待政策

十二、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年期限制

十三、支持港澳债券市场发展(巨灾债券)

十四、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

十五、对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实行通关便利

十六、放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港澳的限制

01

房价高企,港人出逃?

香港连续第九年成为全球房价负担最高的城市。

2018年,香港房价中值相对于家庭收入中值的倍数(也就是房价收入比),已经升至20.9倍。也就是说一个香港家庭即便不吃不喝,也得20.9年才买得起一套房子。

2018年全球20个核心城市实际房价

而结合2018年全球20个核心城市的实际房价,在排除统计口径及计价基础的差异,并按照住房使用面积进行修正后,香港的房价名列世界首位,每平米达28836美元

这样高的房价对于很多香港年轻人来说是“绝望的房奴”。

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曾经算了一笔账,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月薪大约一万三四左右,除去每月交通、住宿、房租等,大概攒三十年才能够付的起一套40平米左右房子的首付,另外他还需要再还三十年贷款,年轻人需要工作60年才能够在香港拥有一套40平米的住宅。

即使香港特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多次出台“辣招”调控楼市之后,香港楼市似乎仍高烧不退。越调控房价反而越高。

而内地房屋的平均呎价只是香港的五分之一到八分之一,且居住面积、居住环境、物业管理水平和配套设施都比香港完善,因此移居大湾区是个很有吸引力的选择。

不过香港人内地置业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过去20年,香港楼市遭遇过不少冲击。从1997至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到2003年非典肆虐,再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海啸,都曾让楼市遇冷。

中原地产中国大陆区副总裁兼华南区总裁李耀智举例指,现时港人在广州买楼,需要提供工作或居住证明,但深圳和珠海今年起已经先后推出新政策,豁免部分港人在当地置业的限购条件,其中港人近两个月在深圳置业交投已经增加五至六成,相信九个城市都放宽之下,会令更多港人考虑在大湾区置业。

他亦提醒,九个城市之中,部分城市有「限售令」,例如在深圳和广州购买房屋后三至五年内都有禁售,呼吁有兴趣港人置业前,留意个别城市的政策。

02

大湾区楼市格局生变?

《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

内地对于香港购房政策处于不断变动的过程中。早在2017年12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联和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到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将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

自去年底以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点城市不断放开限购——

·去年广州出台了港澳同胞购买一套住宅只需要提高营业执照及在职工作证明,取消在广州满一年工作及居住证明。

· 10月10日,中山宣布首套房对港澳客户完全放开,限购政策再次松绑!港澳客户办理申报购房网签无需提供社保、完税证明和劳动合同,中山首套房只需要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中山住房证明、婚姻证明、家庭成员表

· 去年以来,珠海连续三次放开限购,楼市松绑,外地人置业的机会越来越大。珠海在不断尝试刷新限购政策的边界,吸引人口流入,带旺楼市。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龙头城市的深圳,在2007年就规定了、境外个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住宅类)。此外,深圳在2010年还发布了“限外令”,也规定香港人只能在深圳买一套房。

2017年6月1日,深圳公积金新版就规定,进一步扩大了缴存主体范围,增加了港澳台和外籍人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内容。明确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

那么目前,港人在深置业有何规定? 

1、香港人在深圳购房资格规定

香港人以家庭为单位,在深圳允许购买一套住宅。(港人家庭在内地其他城市有房产而在深圳名下没有住宅的,是满足在深圳购买一套住宅的条件)。

不允许香港个人名义购买公寓、写字楼、商业等商办产品,但可以以内地公司名义购买商办产品(公司名义不能买住宅),且大都需要一次性付款。

2、在缴纳契税方面与深圳本地人区别:

现行规定深圳本地人购买住宅,享受契税优惠:90㎡以上(家庭首套):(过户价-增值税)*1%。国家契税规定利率为3—5%。

香港人置业深圳如需申请契税优惠的,需到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楼做婚姻证明,并且注明配偶及成年子女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即可享受同上契税优惠(1%或1.5%),提供不了婚姻证明的契税则按3%缴纳。

3、在税费方面与深圳本地人区别:

港人深圳置业(住宅)不管是买、卖交易,都需向公证处缴纳“涉外合同公证费”,费率标准为:50万以下3‰,50—500万2.5‰(最终优惠以公证处为准)(有些可优惠至万分之七)

附件查看:16项措施详情

惠及市民的政策措施

一、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

香港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使香港居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这项措施可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以及退休后在内地生活。

二、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去年开始,香港电子钱包已经可以在内地包括大湾区广泛使用,而覆盖的实体商户数目和交易量也持续上升。为便利港人在大湾区内使用移动支付服务,特区政府与内地当局商讨,作出政策配合。措施有助促进大湾区内人流互通,更好地满足了港人在大湾区内对移动支付服务的需要。

三、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出香港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试点内地银行可通过其香港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集团的控股银行,采用异地见证方式,为香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第II、III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支付。

四、保障在粤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保障港澳居民或居民随迁子女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学前教育服务,以及落实港澳居民子女按当地随迁子女有关政策参加中考,入读高中。

五、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大湾区的内地城市是内地最富有的地区之一,内地居民对投资境外资产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不少港人对内地理财产品也有实际需求。为满足两地居民的跨境财富管理需求,中央政府同意,探索建立双向理财通机制,在风险可控和适切保障投资者的前提下,为两地业界开辟更广阔的市场和业务空间,为两地居民提供跨境理财产品的选择,并为人民币跨境流动开拓新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两地金融合作。

六、为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提供便利为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提供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停留、居留便利,让他们可向内地当局申请办理有效期两至五年以内的签证或居留许可有关措施可便利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来大湾区,有助推动大湾区发展,提升区内各市汇聚人才的协同效应;措施亦可巩固香港作为地区人才枢纽的地位,进一步促进全球人才汇聚香港。

七、容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常用的医疗仪器为便利在大湾区工作及生活的香港人在当地就医,中央政府已接纳特区政府的建议,容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常用的医疗仪器。食物及卫生局会与内地有关当局商讨具体安排,包括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试点。香港拥有健全的药物注册制度和医疗仪器行政管理制度。这项措施有助吸引本地和跨国药企、生物制药和医疗科技公司以香港为基地申请新药注册和引入医疗仪器,并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同时惠及两地。

会议现场

扶持专业界别的政策措施

八、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措施、法律顾问措施、特设考核措施广东省已于今年8月1日起取消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设立的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的限制、允许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请港、澳及内地律师,以及放宽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受理行政诉讼法律事务等。有关措施相信尤其有助香港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透过合伙联营方式进入内地市场。此外,司法部同意允许香港法律执业者同时受聘于一至三个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的聘用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亦毋需年度注册。司法部亦同意允许符合资格的香港法律执业者通过特定考试取得大湾区珠三角九市的执业资质,从事一定范围的内地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及特定考试措施的详细内容及实施日期有待内地方面提供。有关措施生效后,可便利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内地提供香港法律顾问服务,并容许合资格香港执业者在大湾区执业。

九、进一步扩大建筑业专业人士资格互认范围就建筑界别的专业人士,新措施将延续已到期的专业资格,以及让具有香港专业学会会员资格的香港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与内地相应协会(学会)会员开展资格互认工作。以上措施将便利相关的香港专业人士延续他们在内地的注册执业资格,以及增加他们到内地提供专业服务的机会。

十、扩大港澳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新措施向通过互认或考试取得内地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领域专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广西、福建享受的相关优惠措施,扩展至内地全境。以上措施能让相关的香港建筑业专业人士前往内地不同城市直接提供服务,增加他们在内地的就业机会。

十一、给予保险监管优待政策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去年7月达成共识,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C-ROSS,简称「偿二代」)下,当内地保险公司分出业务予香港符合要求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时,该内地保险公司的资本额要求将可获降低。银保监会已同意延续在偿二代下给予香港的优惠措施,有效期为一年至明年6月30日。此举有助保持香港保险业的竞争力,并为香港参与及协助「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稳健的风险管理基础。

十二、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年期限制中央政府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经营年期要求,允许他们按照与内地保险公估机构相同的监管标准进行业务备案。这项措施将鼓励更多具备特色或专长的企业选择进入粤港澳大湾区扩展业务,丰富区内市场主体和提升竞争力。

十三、支持港澳债券市场发展(巨灾债券)中央政府支持内地保险公司在港澳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放宽对他们在港澳设立特殊目的保险公司时所受到的限制。随着内地保险业迅速发展,对地震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风险转移需求甚殷。香港有成熟开放的资本市场及完善的司法制度,加上大量具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可为内地保险公司提供平台发行巨灾债券,推动金融业可持续地发展。创新及科技

十四、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由位于落马洲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和深圳河北侧毗邻河套地区的「深方科创园区」组成,是打造大湾区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一个重要平台。中央政府将会在便利人员、资金、货物、信息等要素流动方面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有关措施可望为香港引进更多国内外的创科人才,吸引更多外来资金,为香港的创科发展注入新动力。

十五、对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实行通关便利中央政府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下,实施便利生物材料入境通关的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等,便利香港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内地进行动物实验。新政策可鼓励和促进香港的研究人员在内地进行临床医学研究和实验,支持研发合作项目,有助推动香港医疗科技的发展。

十六、放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港澳的限制香港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内地设立的分校、医院或分支机构如能符合特定条件,可列为试点单位,独立申请人类遗传资源出境来港。新政策配合在香港科学园建设中的「医疗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推动香港医疗科技的发展。林郑月娥感谢中央政府公布一系列惠及香港社会不同阶层市民的政策措施,认为是次推出的政策措施涵盖范围广泛,亦是特区政府一直努力争取的政策创新及突破,有助巩固和提升香港在金融、医疗和专业服务方面的传统优势,以及发展创新及科技等新经济增长点。特区政府会切实与相关中央部委和广东省政府跟进落实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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