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批复中国船舶重组 两船整合迈出重要一步

中国船舶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股份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49761.1863万股,其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SS)、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CS)、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SS)、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S)、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CS)、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S)、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24日晚间公告,已收到国资委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批复。资产重组内容为,向中船集团、中船防务、中船投资等多方发行股份,购买它们持有的江南造船100%股权、外高桥造船36.2717%股权、广船国际51%股权等资产。根据中船集团此前承诺,这一步骤实施时将同步启动步骤二(组建动力平台),并在前两个步骤完成后的6个月内启动步骤三(资产置换)。

在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正在筹划战略性重组的背景下,此次资产重组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积极稳妥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及船舶行业战略性重组。中船集团旗下将形成中国船舶的造船平台、中船防务的动力平台,以及中船科技的高科技平台,与中船重工旗下中国重工、中国动力、中国海防的定位基本对应。一旦“南北船”完成合并,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内部无效竞争,加强军工产品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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